可燃性氣體貨蒸汽與空氣的混合物們只有在某些濃度范圍之內,才是可爆炸的(或具有爆炸能力的),也就是說,點燃這種混合物后燃燒會自動蔓延(不須繼續輸入能量,甚至與燃源無關系),不需要在混入空氣,另外,火焰蔓延的速度與混合物的成分有關。可燃性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貨上限是指氣體或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不直接形成爆炸時的濃度(這種濃度也稱作點燃爆炸極限)。
在表中,上、下爆炸極限都用可燃性物質與空氣的混合物的體積百分濃度表示(氣體或蒸汽的體積以占氣體或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的總體積份數表示,這些值是在混合物的初始狀態下,即壓力760毫米汞柱,室溫(20℃)下測定的,如果可燃性液體的飽和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的濃度在室溫附近或高于室溫時才能達到上或下爆炸極限,也就是會說,由于上下爆炸點的位置,使在室溫下不可能產生需要試驗的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這種情況下可以偏離這個值,這時候,就相應的比較高的溫度下確定爆炸極限。
在表中,用克/米3為單位表示上,下爆炸極限(每立方米的氣體或蒸汽和空氣混合物中的氣體或蒸汽的質量),它們是在混合物初始壓力760毫米汞柱,環境溫度20℃的條件下測的,在上述的情況下,參加溫度20℃僅僅是一個計算參數。
爆炸極限數值(單位:體積百分數)乘上12倍氣態密度值,就得到足夠精確的濃度值,參考溫度為20℃,單位:克/米3。用體積百分比表示的爆炸極限在100℃以下時,在測定精度范圍內,它的數值與混合物的溫度無關,以此相反,在100℃以上時,爆炸極限(單位:克/米8)始終要考慮溫度的影響,在所述的溫度范圍中,用克/米8表示的數值大約與絕對溫度成反比例關系。例如,如果在20℃(293°K)時濃度C20=50克/米8,那么在100℃(373°K)時約為C100=50X293/373=39克/米8
滲入少量低沸點可燃性雜質可以提高用體積百分比表示的爆炸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