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或類似的裝置中的爆炸性混合物,在生產過程中就能過被點燃,例如,在攪拌裝置中,由于靜電充電過程會產生危險。如果用其他的方法不能消除危險,應該設計適當的容器結構作為防護措施,使容器能承受爆炸的壓力。如果對容器內產生的壓力或沖擊波無法估算,或者由于內部空腔被分割成幾段,使在一部分空腔中的爆炸是在較高的初始壓力下進行,這樣就產生相當高的爆炸壓力,在初始壓力為760毫米汞柱時的最大爆炸壓力,作為計算的基礎。
簡單用一個實例作個說明:一個充滿爆炸混合物的容器,分層三部分,或將兩個分開的容器用管子連起來,如果這種容器中一些混合物被點燃,當燃燒時未燃燒的混合物將流向另一部空間,使那種總壓力升高,如火焰由孔隙傳到這部分時,點燃后這里將在升高的壓力下進行燃燒,爆炸產生的壓力比表中所列數值高很多。這種情況也會在隔爆型防爆電機中出現。轉子把殼體分為二部分(A側和B側),如燃燒在A側發生,火焰穿過電動機氣隙,開啟槽貨冷卻槽,使B側混合氣點燃,在上述條件下燃燒,這種管狀連接很易引起爆震。如烴類和空氣混合物(初壓760毫米汞柱)爆炸時,使B側壓力升至30~60大氣壓(用鉛~測力計測量)。
如果一個容器(或部件)承受不了爆炸壓力時,經常需在容器上設減壓孔,安裝防爆膜或保護閥。減壓孔的橫截面不夠大時,這種裝置只對緩慢燃燒(弱的爆炸)有效。閥的重量要輕,當壓力升高很小時,利用割刀貨類似裝置使爆膜割裂。排氣孔原則上要估算得大些。
如果爆震通過管道作用到設備上,常常可以利用裝上防爆膜減少沖擊應力。這種裝置應該直接安裝在被保護的部件處,輸入管與相應的部件引入管安裝成互相垂直,用T字管代替彎頭作連接件,T型管輸入管的延長管上向外開孔并安裝上一個爆炸膜,爆震沖擊波向直線傳播,沖出保護膜,但是,泄減孔上不允許有收縮橫截面(也不允許用收縮的圓形法蘭)。如果管道中的爆炸性混合物可能發生危險,那么在管道的進氣口上即要求安裝上防爆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