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廢氣處理,不管采用哪種方法,從安全的角度出發,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要根據各種氣體的不同性質,進行分類處理。
1.可燃氣體的處理
(1)可燃氣體的排放,如果排放量較大,應選擇盡可能人少的地方,注意周圍禁止明火,并備有相應的滅火器、砂子和水;
(2)排放鋼瓶中的可燃氣體,工作人員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進行操作,以防氣體噴出傷人;
(3)采用燃燒法處理時,應安裝減壓閥,控制可燃氣體的速度,盡量使氣體慢慢放出使之在燃燒裝置內充分燃燒掉。
2.毒性氣體的處理
(1)處理毒性氣體的工作人員,必須戴防毒面具、手套等勞保護具,與處理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毒氣處理區;
(2)向大氣中直接排放少量毒性氣體,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后,選擇盡量偏僻的地方進行,控制排出口的濃度,應稀釋到允許排放濃度以下;
(3)毒性氣體處理中采用的吸收劑和吸附劑,應確保其有效性方可使用。
3.助燃氣體的處理
(1)將粘著在容器閥門上或使用器具上的粉末、石油類、油脂類及可燃性物質,徹底清除干凈后,方可進行助燃氣的處理;
(2)嚴禁助燃氣體和可燃氣體在同一地方或其附近地方進行處理,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
(3)在處理助燃氣體的周圍,應無火源、無燃燒物和易爆物品。
4.惰性氣體的處理
惰性氣體雖然沒有危險性,但大量的惰性氣體集聚,會使周圍氧含量減少,而使人窒息。
(1)在室外適當的地方排放;
(2)若鋼瓶或儀器在室內,可按上排氣導管,使其引到室外緩慢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