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在廣州市政府采購網發出“廣州市地下城鎮燃氣管線安全隱患普查項目”采購公告,擬花700萬元聘請有資質單位對廣州全市地下燃氣管網安全隱患進行普查。
在公告中,廣州城管曬出了43種地下燃氣管道安全隱患,各位街坊快看看自己身邊有沒有類似隱患吧。
燃氣場站類安全隱患
一般隱患
1、與工業企業鐵路的間距小于20m。
2、與其他公路間距小于10m。
3、場站集中放散裝置放散管與架空電力線路的間距小于1.5倍桿高。
4、場站集中放散裝置放散管與架空通信線路的間距小于1.5倍桿高。
重大隱患
5、與10人以上的居住區、村鎮、公共福利設施的間距小于30m。
6、與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的間距小于30m。
7、與相鄰廠礦企業的間距小于30m。
8、與爆炸作業場地(如采石場)的間距小于300m。
9、與國家鐵路的間距小于30m。
10、與高速公路的間距小于20m。
11、與35kV 及以上獨立變電所的間距小于30m。
埋地管類安全隱患
一般隱患
12、管道與其他管道交叉的凈距小于0.3m且沒有采用絕緣隔離措施;或者與非金屬管道最小凈距小于0.5m的;管道與線纜交叉凈距小于0.5m。
13、帶套管穿越鐵路時,套管頂部最小覆蓋層厚度自鐵路路肩向下小于1.7m,自地面或邊溝向下小于1.0m;帶套管穿越鐵路時,位于公路或鐵路附近低洼處管道埋深小于0.9m。
14、管道直接穿越鐵路時,管道頂部與鐵路距離小于1.2m。
15、管道直接穿越公路時,管頂與公路路面距離小于1.0m。
16、鋼質管道與輸送腐蝕性介質管道交叉或者穿越有工業廢水和腐蝕性的土壤。
17、埋深不符合設計要求,各種支護、水工保護破損,架空段腐蝕嚴重的。
18、鋼質管道受交直流干擾,且沒有采取排流措施的,或采取措施后仍沒有達標的。
19、管道路由被圍蔽,超高壓、高壓和次高壓管道管壁外緣兩側5m(含)以內,中低壓管道管壁外緣兩側0.7m(含)以內被民房、圍墻、棚圈等建構筑物占壓,且建構筑物內從事可能影響地質穩定的活動或有密集人員聚集的。
20、管道周邊內發生地質災害,暫未危及管道,但經評估有可能影響管道安全的。
21、外露或凸出路面的管道。
22、管道上方有垃圾焚燒。
23、鋼質管道與10kV 鐵塔或電桿的接地體距離小于1.0m。
24、鋼質管道與35kV 鐵塔或電桿的接地體距離小于3.0m。
25、鋼質管道與110kV 鐵塔或電桿的接地體距離小于5.0m。
26、鋼質管道與220kV 鐵塔或電桿的接地體距離小于10.0m。
27、鋼質管道與10kV 電站或變電所的接地體距離小于5m。
28、鋼質管道與35kV 電站或變電所的接地體距離小于10m。
29、鋼質管道與110kV 電站或變電所的接地體距離小于15m。
30、管道與220kV 電站或變電所的接地體距離小于30m。
31、存在20人以上經常滯留的場所、建構筑物占壓管道,且占壓建設年限10年以上的管道。
32、高度超過2m的垃圾、余泥占壓埋管道。
33、大型機械設備、重型車輛占壓管道。
34、管道路面標識標示丟失、破損、錯漏。
重大隱患
35、管道直接與城鎮雨(污)水管涵、熱力、電力、通信管涵交叉且沒有采取保護措施的。
36、建設年限30 年以上穿越公路鐵路的燃氣管道,且無法檢測,難以維修的。
37、穿越公路、鐵路段的鋼質管道且陰極保護失效的。
38、超高壓、高壓、次高壓管道管壁外緣兩側5m范圍內、中低壓管道管壁外緣兩側0.7m范圍內存在機械開挖、鉆孔、爆破等第三方施工行為。
39、管道周邊發生地質災害,已對管道穩定造成影響的。
40、管道腐蝕環境發生變化,管道周邊有嚴重腐蝕物排放,或有突發性的強酸、強堿排放,未能實施有效控制的。
41、超高壓、高壓管道管壁外緣與民房間距不足5m,次高壓管道管壁外緣與民房間距不足3m,中低壓管道管壁外緣與民房間距不足0.7m。
42、存在30人以上經常滯留的場所、建構筑物,且占壓建設年限20 年以上的管道。
43、埋地燃氣管道周邊檢測到有可燃氣體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