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按照河北省安委會工作安排,為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整治中,全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會同交通運輸、安監、質檢等部門對轄區所有貨運企業進行集中安全檢查。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有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否落實動態監管責任,是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有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是否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是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查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和押運人有無從業資格。
按照“見車見人、一車一檔”要求對轄區內危化品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排查,建立臺賬,落實戶籍化管理措施。長期異地營運的,營運地要納入排查范圍。車輛逾期未檢、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督促車輛所有人立即辦理年檢、注銷業務。辦理報廢業務的,將派員在現場監督逐車解體;車輛存在輪胎磨損嚴重、制動、燈光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等問題的,限期督促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嚴格事故責任倒查和隱患車輛管理。對已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企業進行跟蹤查處,切實落實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規定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車輛,一律禁止上路行駛。
全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路面管控,針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行為的規律、特點,科學調整白天和夜間不同時段的勤務安排,明確上路定點執勤和巡邏的時間,加強對禁行區域和危險化學品生產、銷售和倉儲企業周邊道路的巡邏力度,凡是非法運輸、無證運輸、超載運輸,車輛、罐體非法改裝偽裝,駕駛員、押運員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一律依法處罰。
依托交通安全執法站、高速公路和服務區,對途經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檢查,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和押運員的從業資格證,檢查車輛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檢查運輸的危化品是否超出經營范圍,檢查車輛是否非法改裝偽裝,檢查懸掛或噴涂警示標志、車身反光標識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檢查車上配備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條規定,對劇毒化學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運輸車輛,要檢查其是否按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時間及規定的速度行駛。
重點整治高速公路、國省道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超速行駛、低速占道行駛、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駕駛人準駕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為和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不按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