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建訊 近日,福建泉州兒童醫院、廈門中山醫院等15家醫療機構因無法提供分子篩制氧設備產品注冊證或者氧濃度現場抽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被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
福建省自開展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活動以來,首先進行摸底調查。全省413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中,使用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數量為13家。從自查結果來看,大部分設備運行過程未發現明顯問題,個別醫院曾經發現氧濃度不足、皮管破裂或溫度傳感器失控等問題。省局抽查后發現,泉州兒童醫院等2家醫院現場無法提供分子篩制氧設備產品注冊證,廈門中山醫院等2家醫院氧濃度現場抽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福建省老年醫院等11家醫院氧濃度檢測儀未通過計量驗證等。福建省局已責令這些醫療機構限期整改,確保分子篩制氧設備良好運轉。
(陳素娟 張祖強)
福建省自開展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活動以來,首先進行摸底調查。全省413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中,使用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數量為13家。從自查結果來看,大部分設備運行過程未發現明顯問題,個別醫院曾經發現氧濃度不足、皮管破裂或溫度傳感器失控等問題。省局抽查后發現,泉州兒童醫院等2家醫院現場無法提供分子篩制氧設備產品注冊證,廈門中山醫院等2家醫院氧濃度現場抽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福建省老年醫院等11家醫院氧濃度檢測儀未通過計量驗證等。福建省局已責令這些醫療機構限期整改,確保分子篩制氧設備良好運轉。
(陳素娟 張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