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漏建
記者了解到,在爆炸案發生后,主管石油儲備的發改委對此次爆炸的儲油罐的設計進行檢查。組織了一個針對石油儲備庫設計的評審委員會,該委員會專家來自國內多個科研院所,該評審委員會明確提出,依據“石油石化企業安全設計管理規范”,所有石油儲備庫都要設計事故池。而目前已經設計完成的石油儲備庫如果缺少事故池,或設計不符合要求都要求重新設計。
一位設計人員向記者透露,“其實,在‘吉化’爆炸案后,我們的設計要求中就明確寫入了,在石油儲備庫區設計中,必須要有事故池的設計。”
2005年11月13日下午,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的雙苯廠發生爆炸,由于沒有可儲放污染物質的地方,其爆炸產生的污染物排向了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直接影響了該流域兩岸大型城市生活飲用水的供應,甚至波及下游俄羅斯部分城市的飲用水供應。
資料顯示,大連石油管道爆炸事故中的大連新港石油儲備庫建成時間在2009年,按照時間推算,該儲備庫應該有事故池的設計。
“吉化爆炸案后,我們就開始在各大石油儲備庫設計中加入事故池的設計,但是執行起來也是難上加難。”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
“擺在石油公司面前一個最直接的問題就是事故池面積大,受儲備庫的征地面積制約。”上述人士表示。
該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現在的石油儲備罐多數是10萬立方米級的,一個庫區有20到30個這樣的儲備罐。
“一個罐區,只設一個事故池的話,事故池容積至少在5萬立方米。這樣一個事故池加上原有設計的消防池可以勉強容下一個儲備罐的石油。”而5萬立方米的事故池則是一個“長125米,寬100米,深4米的龐然大物”。 而國際標準足球場地長105米、寬68米。
這一龐然大物的建設成本十分巨大,維護成本也非常巨大,“更重要的是,石油儲備庫的征地非常有限,由于事故池占地面積太大,便經常被建筑方省略。”上述人士表示,“過去,我們普遍認為,這樣一個投入巨大的事故池,100年可能只用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