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8日在南昌舉行的2013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現場會獲悉,中國環境保護部日前印發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國116個城市在2013年10月底前開展包括PM2.5在內的6項指標監測,12月底前對外發布監測數據。
《方案》實施范圍包括116個城市449個監測點位,其中包括87個地級市監測點位388個、29個縣級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監測點位61個。《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抓緊組織開展轄區內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表示,這是一項硬任務,必須完成、不能動搖。相關地區要在10月份前完成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并開始試運行,12月底前對外發布監測數據。
《方案》同時要求啟動區域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共3個區域空氣質量預警中心建設工作,到2014年底前,2013年投資建設的區域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要開始運行。
吳曉青指出,當前,公眾對環境質量信息關注度高、需求量大,環保部門不僅不怕公開,而且要主動公開有關環境監測信息,積極回應百姓訴求。2012年第一階段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496個國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及時按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并發布信息,在應對重污染天氣、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