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監管,保障患者用氧安全,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署,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分三個階段歷時2個月圓滿完成了全省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
2010年4月中旬,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衛生廳聯合印發《甘肅省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意見》,組織召開全省專項檢查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檢查工作,對市、州局監管人員和專項檢查人員進行相關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確定全省專項檢查工作目標,明確檢查方法、時間、內容,細化分解省局和市州局的工作任務,重點突出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核查落實三個環節。各市州局均成立專項檢查工作組、制定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深入轄區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嘉峪關、酒泉、張掖、平涼、定西等市局分管局長帶隊深入醫療機構摸底了解分子篩制氧設備情況,對轄區內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逐一進行了檢查,專項檢查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武威、金昌、天水、臨夏等市州局將專項檢查列入上半年重點監管工作來抓,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管力度,探索醫療機構在用醫療器械監管的方法;蘭州市局充分調動市稽查局、縣區局監管作用,發揮網格化監管的優勢,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整治力度和患者用氧安全監管。
下一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的監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對其制氧用氧安全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整改處理;督促醫療機構嚴格落實制度,保證制氧設備運行使用安全;加強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使用的管理,保證患者用氧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010年4月中旬,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衛生廳聯合印發《甘肅省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意見》,組織召開全省專項檢查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檢查工作,對市、州局監管人員和專項檢查人員進行相關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確定全省專項檢查工作目標,明確檢查方法、時間、內容,細化分解省局和市州局的工作任務,重點突出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核查落實三個環節。各市州局均成立專項檢查工作組、制定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深入轄區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嘉峪關、酒泉、張掖、平涼、定西等市局分管局長帶隊深入醫療機構摸底了解分子篩制氧設備情況,對轄區內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逐一進行了檢查,專項檢查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武威、金昌、天水、臨夏等市州局將專項檢查列入上半年重點監管工作來抓,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管力度,探索醫療機構在用醫療器械監管的方法;蘭州市局充分調動市稽查局、縣區局監管作用,發揮網格化監管的優勢,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整治力度和患者用氧安全監管。
下一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的監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對其制氧用氧安全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整改處理;督促醫療機構嚴格落實制度,保證制氧設備運行使用安全;加強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使用的管理,保證患者用氧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