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天然氣發展 “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2]3383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企業:
為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促進天然氣產業有序、健康發展,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了《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報請國務院同意,現將《規劃》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10月22日
以下為規劃摘要:
發展目標
資源儲量。“十二五”期間,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3.5萬億立方米(技術可采儲量約1.9萬億立方米);新增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1萬億立方米。
國內產量。2015年國產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1760億立方米左右。其中,常規天然氣約1385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約150-180億立方米;煤層氣地面開發生產約160億立方米。
頁巖氣發展目標。到2015年,探明頁巖氣地質儲量6000億立方米,可采儲量2000億立方米,頁巖氣產量65億立方米。基本完成全國頁巖氣資源潛力調查與評價,攻克頁巖氣勘探開發關鍵技術。
進口預期量。根據已簽署的合同,到2015年,我國年進口天然氣量約935億立方米。
基礎設施能力。“十二五”期間,新建天然氣管道(含支線)4.4萬公里,新增干線管輸能力約1500億立方米/年;新增儲氣庫工作氣量約220億立方米,約占2015年天然氣消費總量的9%;城市應急和調峰儲氣能力達到15億立方米。
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以西氣東輸、川氣東送、陜京線和沿海主干道為大動脈,連接四大進口戰略通道、主要生產區、消費區和儲氣庫的全國主干管網,形成多氣源供應,多方式調峰,平穩安全的供氣格局。
用氣普及率。到2015年,我國城市和縣城天然氣用氣人口數量約達到2.5億,約占總人口的18%。
規劃實施
保障措施
一、加強行業管理和指導
二、建立完善天然氣勘查開發促進機制
三、落實頁巖氣產業鼓勵政策
將頁巖氣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加以培育和引導,推進頁巖氣投資主體多元化,加強頁巖氣勘探開發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動頁巖氣科學發展。參照煤層氣政策,研究制定具體的頁巖氣財政補貼等支持政策;依法取得頁巖氣探礦權、采礦權的礦業權人或探礦權、采礦權申請人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減免頁巖氣探礦權和采礦權使用費;對頁巖氣勘探開發等鼓勵類項目項下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包括隨設備進口的技術),按有關規定免征關稅;頁巖氣出廠價格實行市場定價;優先用地審批。
四、積極推動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
五、引導天然氣高效利用
六、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
一是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充分發揮價格在調節供求關系中的杠桿作用,并為天然氣價格最終市場化奠定基礎。二是研究建立上中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三是鼓勵天然氣用氣量季節差異較大的地區,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氣價政策,引導天然氣合理消費,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鼓勵天然氣生產企業、下游用戶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參與儲氣調峰設施的建設,支持發展可中斷、可轉換、可調節的天然氣用戶。四是研究建立國家級天然氣交易市場問題。
七、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八、保障管道安全運行
九、加強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