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福建省開展醫療機構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泉州兒童醫院等兩家醫院因無法提供產品注冊證被查處。
據了解,我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共有413家,目前使用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數量為13家,截至5月15日,經自查,省藥監局發現大部分設備運行過程未發現明顯問題,只是個別醫院曾經發現氧濃度不足、皮管破裂或溫度傳感器失控等問題。
隨后,省藥監局又抽查了永安市立醫院等13家醫療機構,發現泉州兒童醫院等兩家醫療機構現場無法提供分子篩制氧設備產品注冊證,交由當地藥監部門繼續查處;對廈門中山醫院等兩家氧濃度現場抽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抽樣送廣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建議醫院停止使用設備,待整改完成后將檢測報告送藥監、衛生部門;對福建省老年醫院等11家氧濃度檢測儀未通過計量驗證等其他問題,責令相應醫療機構限期整改,以保證分子篩制氧設備良好運轉。
據了解,我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共有413家,目前使用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數量為13家,截至5月15日,經自查,省藥監局發現大部分設備運行過程未發現明顯問題,只是個別醫院曾經發現氧濃度不足、皮管破裂或溫度傳感器失控等問題。
隨后,省藥監局又抽查了永安市立醫院等13家醫療機構,發現泉州兒童醫院等兩家醫療機構現場無法提供分子篩制氧設備產品注冊證,交由當地藥監部門繼續查處;對廈門中山醫院等兩家氧濃度現場抽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抽樣送廣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建議醫院停止使用設備,待整改完成后將檢測報告送藥監、衛生部門;對福建省老年醫院等11家氧濃度檢測儀未通過計量驗證等其他問題,責令相應醫療機構限期整改,以保證分子篩制氧設備良好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