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生態環境局公布《榆林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該報告將榆林市全面完成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整改任務,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相關工作做了相關報告。此前,根據《關于印發<榆林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的通知》(陜環督辦〔2021〕37號),榆林市制定了《榆林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共梳理出43條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1條。
此報告專門通報了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方面的整改工作進展和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中央和省環保督察要求,推動蘭炭轉型升級,明確蘭炭產能只減不增、7.5萬噸以下蘭炭爐全部拆除、廢水處理全覆蓋、VOCs治理全覆蓋、蘭炭生產過程全密閉五條整改底線。截至2021年9月底,淘汰7.5萬噸以下蘭炭爐238臺,涉及產能1197.5萬噸;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32家金屬鎂企業的432臺單爐產能小于7.5萬噸的蘭炭裝置,拆除135臺,停產124臺;按照我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432臺蘭炭生產裝置將于2023年9月底前全部淘汰,涉及產能1039萬噸。
另外,據同時公布的《榆林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具體問題整改完成情況》通報,府谷縣12戶金屬鎂企業171臺5萬噸/年以下蘭炭裝置已經拆除41臺、停產47臺。按照分批分段原則,將于2023年9月底前依法依規淘汰拆除。該報告透露,近期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2本)》進行修訂,對蘭炭產業政策有重大調整,對后續整改有較大影響,受疫情影響,目前方案暫未正式印發。
針對省環保督察提出的金屬鎂渣、氣化渣綜合利用無實質性進展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也正在按時序進度整改。編制了《榆林市大宗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實施方案》,多次召開評審會,已按最終評審意見完成修改,待上會復審。積極引進皮江法煉鎂還原渣制備硅鈣合金技術、粉煤灰/氣化渣制備輕質高強免燒功能陶粒技術等11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技術,預計年產值規模達15億元。加快陜煤集團曹家灘煤礦矸石充填工程、康博環保大宗固廢綜合利用處置中心、德隆環保固廢處置中心(二期)等13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建設。
《報告》提出,下一步,榆林市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按照黨的二十大對新時代新征程建設美麗中國、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戰略部署和新形勢新任務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高質量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力打好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持久戰,全面推進生態修復,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扎實推進綠色轉型,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不斷開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境界,推動榆林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以下為原文
榆林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榆林市開展了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于2021年9月8日向榆林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為全面完成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整改任務,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關于印發<榆林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的通知》(陜環督辦〔2021〕37號),我市制定了《榆林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共梳理出43條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1條。現將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
(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放在最前,提出“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下苦功夫。堅持把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要民生工程來抓,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納入市委、市政府理論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組織開展集中學習8次。持續發揮市委黨校(行政學院)培訓主陣地作用,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中省市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系列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納入主體班次學習內容,進一步增強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二)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調度督促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專題推進會等37次,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親自上陣、靠前指揮,值班領導每周調研檢查督辦,有效推動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確目標、措施、時限、責任單位和驗收單位,逐級壓實整改責任,有力推動整改落實。
(三)全面推進整改任務落實。按照整改目標從嚴、整改措施從嚴、責任傳導從嚴、整改銷號從嚴、督辦問責從嚴和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長效機制不建立不放過、社會不滿意不放過的要求,按照《整改方案》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持續發力推進,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督察整改重點任務納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清單,實行“五個一”工作機制,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每周檢查一次整改工作、每月召開一次推進會,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季度召開一次環保工作點評會,并將督察整改工作納入點評通報內容,每半年開展一次環境問題大排查,年終進行環保工作考核。加強調度管理,嚴格查進度、督效果,并采取函告、約談等形式予以重點盯辦督辦。印發《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榆林市2022年生態環境保護五十二項攻堅行動方案》,在2021年實現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基礎上,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納入2022年全市督查檢查考核計劃。
(四)嚴肅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考核問責。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內容,把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作為縣市區高質量發展主觀評價主要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重要依據。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排名最后一位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不得評優評先;對落實中省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責任制不堅決不徹底、執行不到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約談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同時責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督察組移交的4件問題線索均已辦結,給予政務記大過1人次,政務警告2人次,實施誡勉談話7人次,談話提醒13人次,責令1人次、7家單位作出書面檢查。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
(一)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
1.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治理,印發《榆林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榆林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林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開展臭氧和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堅。探索開展重污染天氣企業績效分級管控,完成北元化工A級企業、神木富油和蘭石化榆林化工B級企業初審,助力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2022年1-12月,榆林中心城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3.69,同比改善3.1%,改善幅度全省第二;優良天數320天,同比增加7天;PM10平均濃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4%,改善幅度全省第二;PM2.5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穩居全省第一。
2.強化大氣污染物監測溯源。構建大氣污染源“空天地”綜合管控平臺,建成300個覆蓋全市的污染源高空瞭望點。以企業無組織排放為重點,建成102家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在線監控和295家企業廠界揚塵在線監控平臺。加強市、縣、鎮、村四級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健全人防技防有機結合、線上線下高效聯動的污染源精準管控體系,形成大氣污染源精準監管新格局,污染溯源、問題診斷、應急響應能力全面提升。
3.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因地制宜推行氣代煤、電代煤、熱代煤、集中生物質等清潔采暖方式,持續提高清潔取暖覆蓋率。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集中供熱4900戶、煤改氣36862戶、煤改電10740戶,完成建筑物節能改造4906戶、氣網建設1294公里、電網改造342公里,完成公共機構改造16個、新能源用戶示范240個和新能源公共機構示范1個。
4.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開展走航監測51次,檢查加油站41家,大型儲油庫2家,發現油氣污染問題18起,處罰加油站14家。對汽修及4S店進行全覆蓋式巡查檢查,發現問題13起,處罰8家,查封6家。對餐飲單位、小商小販油煙污染問題進行不定時聯合執法檢查,查處油煙污染問題48起,全部整改到位。夏季臭氧濃度同比改善1.32%,是全省唯一改善的地市。
5.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以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出租車、網約車、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車輛比例均同比提高。
6.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建立并動態更新施工工地、裸露土地清單,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紅黃綠”牌聯系管理制度,納入“黃牌”的限期整改,納入“紅牌”的依法停工整改,一年內兩次“紅牌”的取消評選文明工地資質。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建筑施工聯合執法檢查。
(二)大力實施碧水保衛戰。
1.按要求對全市1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監測。每月開展地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每季度開展縣級地表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每半年開展地下型縣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2022年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在5個鄉鎮“萬人千噸”飲用水水源地設立標識標牌60余塊,一級保護區人流密集區設立圍欄、圍網10公里。每季度對地表型“萬人千噸”水源地開展監測,每半年對地下型“萬人千噸”水源地開展監測。全面梳理已批復的46個水源地,繪制并公開46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矢量圖,打通建設項目在前期選址、走線與水源地保護區避讓的痛點和難點。
2.加強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水質監測。按照《城市供水水質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等規定,每日在供水范圍內安排取水點8個,做日檢項目11項,涵蓋主要管網水和末梢水;每月安排取水點20個,做月檢項目36項,涵蓋所有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每年取各水廠出廠水送國家監測網西安監測站檢測一次,檢測項目106項。水質監測結果每月在榆林市住建局官方網站、榆陽區政府官方網站和榆林市自來水公司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年綜合水質合格率100%。
3.持續抓好國省控斷面治理。對全市所有河流斷面關鍵節點進行調查摸排,印發16個國控斷面“一斷一策”達標方案,指導開展全市水環境改善、水污染治理工作。扎實開展“無定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策劃實施無定河流域國考斷面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爭取國家發改委專項資金5510萬元。推進蘆河綜合治理項目,獲中央生態環境治理資金4500萬元。2022年1-12月,我市16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3.75%,全面消除劣Ⅴ類斷面。根據生態環境部前三季度水質通報,全市國控斷面水質改善13.24%,改善幅度位列全國第22位,預計全年國控斷面水質改善幅度位列全國地級市第一方陣。
4.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印發《關于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榆林城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排查范圍和對象,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加強監測、分類治理,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榆林城區共排查出182個排污口,建立臺賬管理,正在進行復核、監測、登記造冊、數據梳理與甄別工作。
5.治理亂倒垃圾和破壞河道環境衛生問題。在榆陽河、榆溪河、沙河、芹河全域范圍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專項活動,集中對河道水面及岸坡存在的臟亂差環境衛生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安裝圍網372塊、1116米,對101處排水口進行嚴格排查,有效制止私抽亂擋現象40余次。目前,榆陽河、榆溪河、沙河、芹河水質達標,周邊環境衛生保持良好。
6.推進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管控。印發《榆林市主要河流生態流量保障方案》,對采兔溝、瑤鎮水庫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建立生態流量下泄數據臺賬,制定保障方案。對無定河、禿尾河、窟野河以及紅堿淖進行生態流量調研,建立健全紅堿淖跨區域生態補水機制,完成紅堿淖濕地生態補水100萬立方米年度任務。
7.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榆陽區、橫山區、神木市、府谷縣、靖邊縣、榆橫工業園區、榆神工業園區等城市中水審批配置為工業生產用水,其中市級取水戶審批中水1504.7萬立方米/年。積極申報榆林高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預計可增加中水利用量500萬立方米/年,示范帶動全市中水利用。
(三)扎實開展凈土保衛戰。
1.扎實開展歷史“小蘭炭”工業場地污染源整治和評估,完成府谷10處歷史“小蘭炭”工業場地污染源整治工作,并納入“全國土壤污染地塊管理系統”。
2.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切實做好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扎實開展2019年以來“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累計完成180個“一住兩公”地塊調查,完成69個歷史地塊調查和111個日常“一住兩公”土地供給地塊調查。
3.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形成市級及12個縣市區共13套“一圖一表兩報告”及類別劃分矢量數據庫。結合第三次土壤污染普查,積極開展農田殘膜監測、農產品產地協同監測、農田生態環境質量調查。
三、聚焦重點領域,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一)構筑黃河中游生態屏障。
1.強化黃河生態保護。一是堅決防止二次沙化。印發《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國土綠化五年行動方案》《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國土綠化五年行動2022年實施方案》《關于推進社會資本參與2022年“塞上森林城”提質增效行動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意見》等系列文件,深入實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復、沿黃防護林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等中省重點林業工程,完成營造林及種草面積109.99萬畝,完成4萬畝低產經濟林改造和50個環榆森林村莊、50個美麗鄉村、1000萬株義務植樹任務。二是提升水土保持能力。推廣米脂縣高西溝生態綜合治理樣板,建設生態振興示范村20個。全面開工建設黃河粗泥沙攔沙工程、黃土高原淤地壩建設、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新建攔沙工程485座、淤地壩33座,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12.06萬畝,實施中型以上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工程214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30平方公里。
2.強化水資源集約利用。一是全面落實“四水四定”,構建“1+2”水資源管控體系,印發《榆林市水資源剛性約束實施意見(2021—2025年)》《榆林市水資源管理辦法》,制定《榆林供水網絡圖》,全面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控高耗水產業發展。二是全面整治違規取水行為,持續加大違規取用地下水行為查處力度,靖邊縣立案處理各類水事案件19起,定邊縣現場填埋水井16眼、立案5起。三是持續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編制完成《靖邊縣地下水超采區治理方案(2021-2025年)》,《榆林市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定邊縣取用水壓減方案》《靖邊縣取用水壓減方案》已通過審查,建立節水行動聯席會議、項目聯審機制,通過調整種植結構、實施膜下滴灌種植和高效旱作節水農業項目等措施,定邊縣、靖邊縣減少地下水抽取量約2800萬立方米,三季度末靖邊縣地下水超采區地下水位同比上升6.77米。四是加快構建骨干水網,王圪堵至靖邊引水工程、黃河東線馬鎮引水工程扎實有序推進。五是加強礦井疏干水綜合利用,2022年全市235座煤礦涌水量2.1億立方米,企業自用量0.7769億立方米,外供其他企業用量0.7481億立方米,利用率72.6%。
(二)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1.委托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和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等機構開展“雙碳目標下高端能化基地建設”專題研究,確立高碳城市低碳發展新思路,通過優化產業結構、煤化工全產業鏈減碳、持續擴大碳匯林面積、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升級改造傳統產業等路徑,加快高碳產業向低碳化轉變、大宗化學品向終端應用品轉變、產業鏈向高端化轉變。
2.編制完成《榆林市碳達峰實施方案》《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落實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要求建設榆林國家能源保障基地與能化產業示范區實施方案(2023-2030)》,組織起草《榆林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3.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組織編制《榆林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城市建設方案》,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體系,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產業發展。
(三)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
1.根據煤化工項目能耗“前高后低”的特點,策劃一批全產業鏈項目,以終端化保障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中煤和國家能源集團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大型煤基可降解材料基地,陜煤榆林化學通過煤炭分質分級梯級利用建設國內最大電解液生產基地,延長集團擬依托現有產業基礎生產醋酸乙烯和EVA產品,山東能源集團規劃打造高端煤制油產業示范基地,西北地區最大環氧樹脂項目啟動建設。
2.按照2019年陜西省和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啟動建設以榆林中科潔凈能源創新研究院為龍頭的科研創新基地、以榆橫綜合中試及示范基地為核心的產業化示范基地、以中國科學院大學能源學院榆林分院為引領的科教融合基地,累計投入資金10億元以上,榆林中科潔凈能源創新研究院正式投入使用。榆橫綜合中試及示范基地引進2個中試項目、4個產業化項目,研發大樓7月投運、標準化廠房2022年底建成。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選派20余名專家來榆工作,招錄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43名、本科生309名。
3.申報國家級CCUS關鍵技術創新及評價中心,與北京石油規劃院共建榆林能研院,與浙江大學共建智慧能源聯合研發中心,加快推動創新鏈產業鏈“兩鏈”融合。
4.分析研判產業發展,按周調度19條市重點產業鏈工作進展,召開月調度會議5次,聽取各產業鏈階段性進展匯報,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印發“鏈主”企業認定辦法。申報省重點產業鏈項目9個、省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專項資金支持項目20個,其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方面18個、高新技術方面2個。
5.推動蘭炭轉型升級,明確蘭炭產能只減不增、7.5萬噸以下蘭炭爐全部拆除、廢水處理全覆蓋、VOCs治理全覆蓋、蘭炭生產過程全密閉五條整改底線。截至2021年9月底,淘汰7.5萬噸以下蘭炭爐238臺,涉及產能1197.5萬噸;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32家金屬鎂企業的432臺單爐產能小于7.5萬噸的蘭炭裝置,拆除135臺,停產124臺;按照我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432臺蘭炭生產裝置將于2023年9月底前全部淘汰,涉及產能1039萬噸。
(四)遏制“兩高”項目,確保能耗“雙控”。
1.全面梳理全市擬建、在建和已建成投產的“兩高”項目,建立“兩高”項目管理清單。開展“榆林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轉型升級思路路徑”專題研究,在“十四五”規劃原定項目盤子中主動壓減45個“兩高一資”項目,總投資7000億元。
2.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市112戶存量問題“兩高”企業,已整改完成81戶,完成率72.3%;剩余31戶企業存在無取水許可證、無能評批復等手續問題,均已停產整改,正在辦理相關手續。38個在建項目中,29個節能審查未批先建項目已有12個取得能評批復,正在抓緊復工。
3.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彈性管理和能耗強度年度彈性管理,建立用能預算管理體系,對國能20萬噸聚乙醇酸、佰嘉瑞260萬噸醇、酯系列精細化工等28個項目出具用能預審意見,嚴格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能耗指標替代。
4.試點推進用能權交易。印發《榆林市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榆林市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管理辦法(試行)》,建成用能權交易平臺,發布第一批納入交易的260戶重點用能單位清單,即將開展首次用能權線上交易。
5.加快提升節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建成能耗在線監測平臺,接入企業647戶,實現用能數據在線傳輸,倒逼企業提升能效水平。
6.開展常態化節能監察。目前監察企業368戶,下達300份限期整改通知書,罰款26萬元。
(五)加強礦區生態文明建設。
1.編制完成《榆林市礦區生態保護修復規劃(2021-2025)》,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礦區生態修復工作的通知》,形成《榆林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實施辦法》。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扎實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工作,2022年累計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面積約93.24平方公里,基本實現礦山生態修復“不欠新賬、快還舊賬”目標。
2.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完成榆林市礦山地質環境綜合調查,并通過省級驗收;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實地核查,并通過自然資源部審查。
3.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印發《榆林市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制度(試行)》,全市20家礦山企業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49家礦山納入省綠色礦山創建庫,159家大中型礦山企業啟動綠色礦山建設。
4.扎實開展“明盤”治理,全面推進應急排險治理及回填復墾生態修復,60個綜治項目中,不涉及動煤需回填復墾項目21個,其中18個已完成回填復墾;涉及動煤需剝離退出項目39個,其中36個已簽訂剝離退出協議并公證公示。
(六)加快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1.規劃引導,加強優化鐵路運輸結構。印發《榆林市“十四五”鐵路建設規劃》《榆林市“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規劃堅持以煤炭等大宗貨物“公轉鐵”和集裝箱多式聯運為發展方向,優先發展150萬噸以上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適度發展集運站,著力強化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優化鐵路運輸組織模式,促進運輸降本增效,加快構建專支線網與鐵路外運通道相適應、鐵路運輸與現代物流相適應的新格局。截至2022年底,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的42戶150萬噸以上大型工礦企業中23戶接入鐵路專用線,占比達到54.8%。
2.分工負責,合力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截至2022年底,中省2019-2020年計劃內的34個項目已核準27個,建成投運17個、建成試運行1個。協調推動大海則煤礦鐵路專用線、陜西弘東浩強物流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中雞)建成投運,陜西神大物流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建成試運行,國能集團同意建設孤山川至銀子灣鐵路專用線,西鐵局參與成立兗礦(榆林)鐵路有限公司推進曹家伙場至牛家梁礦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榆林能源集團啟動建設榆橫2×350MW熱電聯產工程鐵路專用線建設。通過申報中央煤炭儲備項目推動部分煤礦、電廠新建或擴建鐵路專用線。
下一步,我市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按照黨的二十大對新時代新征程建設美麗中國、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戰略部署和新形勢新任務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高質量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力打好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持久戰,全面推進生態修復,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扎實推進綠色轉型,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不斷開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境界,推動榆林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專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