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株洲3月8日訊 現年41歲的株洲男子劉某從1996年盜竊案發以來,先后三次因盜竊入獄。去年10月,劉某又因手頭緊張,“忍不住”盜賣一家軋鋼廠16個氧氣瓶,被偵查人員抓獲。3月8日,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劉某依法批準逮捕。
劉某系湖南省株洲縣人,小學畢業后一直在家待業,因家境差自己又不愿務農,劉某一直單身在社會上混日子。1996年3月,劉某因盜竊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2006年4月30日因犯盜竊罪第三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07年3月8日被刑滿釋放后,劉某一直沒找到正經的工作。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劉某在株洲市石峰區湘天橋一帶逛蕩,發現一家軋鋼廠生產現場堆有大量氧氣瓶,四周也沒人看守,覺得“這些東東很好偷,也很好轉手”。第二天晚上11時許,劉某想想“身上沒一分錢了,再不搞點事就要餓肚子了”,忍不住來到前晚逛蕩的軋鋼廠,經仔細察看了周圍的情況,劉某趁該廠晚上沒人上班、門衛睡著之機,偷偷從該廠圍墻破口的位置溜進廠區,直接把氧氣瓶扛在肩上一個個偷出廠區,并趁天剛蒙蒙亮的時候,將氧氣瓶賣到附近一家廢品店。每次盜竊銷贓所得現金款花完后,劉某即再去偷幾個。從2011年10月到12月間,劉某共從該廠盜得氧氣瓶16個,以每個200元的價格賣給廢品收購人員,經鑒定該16個氧氣瓶共計價值48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