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煤炭開發規模,推動煤炭智能綠色安全開采,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四五”時期,晉中、運城、臨汾、呂梁等汾渭平原城市煤炭消費量實現負增長。
開展存量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積極布局高參數先進煤電機組, 原則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備發電機組,支持燃煤自備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動非常規天然氣增儲上產,有序推進氫能、甲醇、地熱能、生物質能發展,推進大型風光基地建設和光伏發電多場景融合開發。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國家要求。
聚焦秋冬季污染,深入實施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有序開展農業種植、 養殖、 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力爭實現全省平原地區散煤清零,研究制定清潔取暖補貼延續政策,鞏固和提升清潔取暖改造成果。
全面推進煤焦、鋼鐵、電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完善鐵路專用線共建共用機制,提高外運煤炭、焦炭“公轉鐵”比例。
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重點區域禁止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氧化鋁、聚氯乙烯、燒堿產能, 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基本完成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型煤氣化工藝改造,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
積極推進火電、焦化、鋼鐵、建材、有色、煤化工等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建設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到2023 年年底前,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以及達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爐。
率先開展鋼鐵、焦化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持續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實施焦化行業干法熄焦工藝升級改造,火電行業在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基礎上,逐步推進深度治理,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實施意見》目標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完成國家下達目標;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降至每立方米39微克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降至每立方米70微克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4.5%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實現“藍天常駐”;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1.3%,全面消除劣Ⅴ類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地下水環境國控考核區域點位Ⅴ類水體比例不高于6.67%,實現“綠水長清”;土壤污染風險有效管控,固體廢物治理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實現“黃土復凈”;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黃河中游和京津冀重要綠色生態屏障更加牢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藍天白云、水清岸綠、土凈田潔成為常態,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在全社會廣泛形成,美麗山西建設目標基本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