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其擬作為有限合伙人與公司控股股東曹仁賢、合肥仁發新能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鐵路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高質量發展引導基金有限公司、龍港浙股科技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義和瀚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屬企業改革發展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嘉興雋安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肥名陽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訂《合肥陽光仁發碳中和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設立合肥陽光仁發碳中和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業認繳出資總額10億元,公司認繳出資額2.8億元,出資占比28%。
陽光電源公司控股股東曹仁賢認繳出資額1億元,出資占比10%,為有限合伙人,根據有關規定,本次交易屬于關聯方共同投資。本基金以其認繳出資額對外投資和運用,重點投資于新能源產業的成長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風電應用技術,先進儲能、氫能技術,電力電子轉換相關技術,節能環保技術,智慧能源、碳中和等相關領域。
陽光電源公司控股股東曹仁賢認繳出資額1億元,出資占比10%,為有限合伙人,根據有關規定,本次交易屬于關聯方共同投資。本基金以其認繳出資額對外投資和運用,重點投資于新能源產業的成長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風電應用技術,先進儲能、氫能技術,電力電子轉換相關技術,節能環保技術,智慧能源、碳中和等相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