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樊安順作出逮捕決定。
萬家寨水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樊安順(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樊安順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孔祥惠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6月2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華遠國際陸港集團原外部董事孔祥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祥惠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孔祥惠利用擔任山西三元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總經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長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