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準確可靠的數據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效規范運行的生命線。為嚴厲打擊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加強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全國碳市場平穩健康運行,2021年10-12月,生態環境部組織31個工作組開展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以重點技術服務機構及其相關聯的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為切入點,圍繞煤樣采制、煤質化驗、數據核驗、報告編制等關鍵環節,深入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機構存在篡改偽造檢測報告,制作虛假煤樣,報告結論失真失實等突出問題。
為充分發揮警示作用,現公開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典型問題。
一、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篡改偽造檢測報告,授意指導制作虛假煤樣等弄虛作假問題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碳能投)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經查,中碳能投篡改偽造煤質檢測報告數據及關鍵信息,指導企業制作虛假煤樣,碳排放報告質量失控,數據造假問題突出。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篡改偽造檢測報告。中碳能投利用可編輯的檢測報告模板,篡改內蒙古鄂爾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控排企業元素碳含量檢測報告的送檢日期、檢測日期、報告日期、報告編號等重要信息,將集中送檢偽造成分月送樣、分月檢測,并刪除了原始檢測報告的二維碼。篡改部分控排企業元素碳含量檢測結果,并編造全水分數據用于折算收到基元素碳檢測數據。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篡改內蒙古鄂爾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左圖為真實報告,右圖為篡改報告)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使用可編輯的模板篡改檢測報告
二是授意指導企業制作虛假煤樣送檢。中碳能投與控排企業簽訂的咨詢合同中,承諾“在分配方案和核算方法不變的情況下,可為電廠碳排放配額扭虧為盈,實現配額富裕”,明確“指導企業開展2019和2020年入爐煤元素碳含量檢測的采樣、制樣,并聯系檢測機構外檢”。中碳能投在明知企業未留存歷史煤樣的情況下,授意指導多家控排企業臨時制作煤樣代替2019、2020年的月混合煤樣補測元素碳含量。
三是碳排放報告編制不實,報告內容失真。中碳能投編制的碳排放報告存在虛報瞞報燃煤量、供熱量、外購電等重要生產數據,參數選用和統計計算錯誤等問題。碳排放報告質量控制缺失,不審核重要原始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部分項目存在多套數值不同的生產數據報表和煤質檢測報告。
二、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履職不到位,核查工作走過場問題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創碳投)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經查,中創碳投受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核查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工作程序不合規,核查履職不到位,核查工作走過場。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工作程序不符合規定,核查報告質量差。編制企業核查報告時,簽名人員不參與實際核查工作,報告“掛名”現象突出。項目審核管理制度形同虛設,技術復核把關不到位,核查報告質量差。
二是核查履職不到位,核查結論失實。中創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等要求核實數據及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對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中存在的檢測報告造假、機組“應納未納”、參數選用和統計計算錯誤等明顯問題“視而不見”。對于控排企業將初始碳排放報告元素碳含量缺省值改為實測值的重大變化,不核實數據來源及真實性,工作流于形式,履職不到位,核查報告結論失實。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碳排放核查報告編制人員與實際參與人員不符
三、青島希諾新能源有限公司核查程序不合規,核查結論明顯失實問題
青島希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希諾)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經查,青島希諾受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核查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工作程序不合規,核查工作走過場,核查結論明顯失實。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核查程序不合規。青島希諾未落實《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在現場核查時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對環評、排污許可等重要文件進行核實,核查工作走過場。核查報告“掛名”現象突出,核查報告簽名人員與現場實際核查人員不符。
二是核查結論失實。青島希諾對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存在的機組“應納未納”、檢測報告造假、參數選用和計算錯誤等明顯問題“視而不見”,工作流于形式。在控排企業沒有煤質檢測原始記錄的情況下,虛構核查報告內容,寫明已核對原始檢測記錄。針對企業碳排放報告使用入廠煤數據的情況,出具了“已核對入爐煤數據、確認無誤”的結論。在明知控排企業2019年部分時間未檢測低位發熱量的情況下,出具了“企業按照規范方法每日開展監測”的結論,核查報告內容與企業實際情況明顯不符。
青島希諾新能源有限公司針對企業入廠煤臺賬,核查報告出具了已交叉核對入爐煤數據的結論
四、遼寧省東煤測試分析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編造虛假檢測報告問題
遼寧省東煤測試分析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遼寧東煤)注冊地址位于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經查,遼寧東煤為集中補測元素碳含量的控排企業出具虛假分月報告,幫助企業規避使用缺省值。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編造虛假檢測報告。2020年以來,為多家集中送檢煤樣的控排企業分月出具日期虛假的元素碳含量檢測報告,篡改收樣日期和檢測日期。
二是偽造原始檢測記錄。偽造碳氫儀原始檢測記錄、樣品檢測委托書、樣品試樣編號記錄單、儀器設備使用記錄、樣品處理臺賬等原始檔案。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缺失,煤質分析過程合規性、結果真實性難以證實。
遼寧省東煤測試分析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偽造樣品檢測委托書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督促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對存在上述問題的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企業進一步調查,堅決查處數據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進一步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咨詢、核查、檢測服務行為,確保技術服務過程和結果真實、合規、公正,保障碳市場平穩健康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