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業內不少人士對此進行了各種解讀,總結起來就一句話:這是我國煤化工行業的重大利好,影響深遠。但筆者認為,這一規定只是對過往能耗雙控用力過猛政策的糾偏,并沒有超出現行煤化工產業的政策框架,不宜過度解讀,更不宜借此鼓勵上馬新煤化工項目。相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雙控新意,即“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這一政策性要求,對煤化工的挑戰性更大,影響更為深遠。
長期以來,我國沒有對煤化工企業用煤類別進行過政策性界定,也沒有對煤炭的用途進行過限制。原料煤和燃料煤這一概念的強調,是煤化工產業在能耗雙控政策背景下一些地方企業用煤不問青紅皂白統統被納入能耗總量進行控制,導致因煤炭指標不夠用而陷入生產困境的一種“自救”。煤化工的理由是,原料煤在全生產周期過程中并未參與燃燒排放,而是通過工藝技術手段轉化成其它化工產品,是物質形態的轉變。應該說,這個“自救”的理由是有科學根據、有道理的,雙控政策在這一點上確實考慮不周。后在行業、媒體、企業的共同呼吁下,這一合理要求被采納,才有了“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政策調整。不過,這一政策調整也只是給煤化工企業從能耗雙控中松綁,但要完成雙碳目標任務卻是毫不動搖的。
請注意,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完整表述是這樣的: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要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
由此可見,只把“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這一句話單獨拿出來解讀,顯然是不完整的,也是容易誤導企業的。你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提出“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同時,接下來就是“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個關鍵點。對煤化工企業來說,看似是松了綁,實際上任務更明確、更重要。因為煤化工最大的軟肋恰恰就是碳排放總量和強度均過大。比如煤制烯烴的二氧化碳排放就高達13噸/噸烯烴,而傳統石腦油裂解制烯烴二氧化碳排放為2.6噸/噸烯烴。又比如煤制油噸產品碳排放量約為8.5噸、煤制氣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基準約為48噸二氧化碳/千立方米,而石油煉制汽柴油和天然氣的碳排放都要遠低于煤基路線。因此,在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這個雙控過程中,煤化工企業將面臨更大挑戰。換句話說,在過去的雙控政策環境中,煤化工企業面臨的是能開多長時間的問題,而在新雙控政策環境下,煤化工企業面臨的是讓不讓開、能不能開的問題。
所謂讓不讓開,是指隨著新雙控政策的深入推進,國家必將出臺更加嚴格的碳排放限制性政策及措施,“兩高”項目在這一歷史進程中被徹底淘汰是必然趨勢。現在一些路線的煤化工項目已被當地列入“兩高”名單,即使現在未被列入的,將來會不會被列入也難以預料。因此,如果煤化工項目仍是現在的碳排放強度,很難保證未來某一天不會接到關門通知。
所謂能不能開,是指一些路線的煤化工項目處置二氧化碳導致大幅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自己就開不下去了。有人測算,以現有技術水平,國內煤化工產業的碳捕集成本為25美元/噸。這個成本是企業難以承受的。因此,降低碳排放與巨額成本之間的矛盾會使原本就缺乏經濟性的煤化工項目雪上加霜,進一步失去市場競爭能力。如果技術研發再跟不上,既使政府不說話,企業怕是自己也不會開下去了。
綜上所述,煤化工產業要完整準確地理解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政策立意,特別是雙控政策的調整,未來要重點抓好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在二氧化碳排放與捕集技術未有革命性突破的情況下,還是不宜再上馬大型煤化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