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企業一直有個最不愿意面對的話題:任何一個有“大國夢”的國家,都不會甘心未來最主要的能源命脈掌握在他人手中。光伏這樣一個未來地位等同“石油+煤炭+天然氣”的產業,國家之間的協作與博弈未來將是“新常態”,會遠比現在更激烈,希望主管部門能夠更加重視,及早預案,從更高更長遠角度制定光伏產業的海外貿易策略。
2月1日,印度提提出了一份26.02億美元的光伏制造激勵計劃,并4月起對非本國制造的光伏組件征收40%的基本關稅,對電池征收25%的基本關稅。
消息發出后,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這個影響并不大。印度2021年新增裝機11.89GW,約占7.5%,不過由于印度買家的低價策略,該市場對光伏制造企業利潤的貢獻度微乎其微。
同樣在2月初,美國宣布延長即將到期的光伏進口關稅政策四年,起征點從2.5GW提升至5GW。
但筆者認為,這次印度在碳中和后加速強硬限制中國光伏出口,標志著全球對新能源的競爭到達了新的階段,應選擇適當的時機,及早出臺碳中和大勢下,大國之間的新能源競合博弈策略。如果真的等到光伏、風電已實現能源替代之時再去思考這個問題,可能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
光伏將是國家之間重大利益之爭
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光伏產業主要面對的競爭者有:印度、美國,而從再長一點的周期看,名單可能還要加上越南和土耳其。
一個國家要讓本國光伏產業具備競爭力,要具備如下要素:
具備成為大國的潛力,在制造能力、產業鏈以及應用上形成足夠規模。這一點就排除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
能夠在制造成本方面具備競爭力。光伏組件是極少的全球價格基本統一的產品,歐美等國雖然應用端市場能夠接受較高的產品價格,但在本國要面臨中國光伏質高價優的挑戰,更不要談將產品出口到其它地區和國家,也因此無法具備規模效應;
本國有良好的商業與政治環境,各界對于新能源發展達成共識。
光伏是一個極為依賴制造業整體水平的行業,相比制造業空心化的西方發達國家和基礎薄弱的非洲、拉美等國,未來與中國競爭最大的反而是印度和土耳其等體量足夠大且同屬發展中的國家。這也是這兩個國家為何如此積極推動本國光伏市場壁壘的原因。
雖然從短期看,中美經貿糾紛非常吸引眼球,但從經濟結構上看,印度、土耳其與中國的競爭更加同質化,未來經濟矛盾更難調和。
土耳其為了擺脫中國的光伏產品,自己從中國采購設備,建全套生產線,筆者認為這是正當途徑。但自2017年起,土耳其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關稅,16家應訴企業20美元/平米,其它企業25美元/平米;2020年,由于組件功率上漲,土耳其又修改政策,以公斤計算關稅。
除關稅之外,印度對中國“訛詐”式的貿易壁壘則更加過分:中國光伏逆變器企業曾被要求通過一項印度本土認證,費用高達數百萬,而同樣的認證費用即使國際知名認證機構也僅是其十分之一。但在有企業選擇接受后,其余企業也被迫接受了這張過于昂貴的“入場券”。
筆者認為,此次事件背后推手,是Adani、Waaree、Tata等印度本土企業或在當地設廠的企業。在過去的數年中,印度太陽能制造商協會(ISMA)曾多次向印度政府提出要對印度的光伏制造業進行貿易保護,并提出夸張的70%-95%的保障關稅。雖然后面被印度政府否決,但這些呼吁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這是印度慣用的施壓策略。有海外銷售經驗的業內人士都清楚,印度客戶在購買組件時,幾乎都會獅子大開口,上來就稱動輒1、2GW,幾十億的訂單,在收到報價后逐步將訂單量降為幾百MW,幾十MW,最后要幾片樣品。將宣稱目標定的非常高,實際目標非常低,只要要到一點,就是賺的。
對于印度來說,只要你愿意還價,他就贏了。
一直以來,中國對于同屬發展中國家的印度這種“討飯式”競爭策略非常寬容。但無論是筆者親歷,還是各界人士口述,大體來說,印度人群中普遍存在“畏威而不懷德”的特征,沒有投桃報李的分寸感,反而會得隴望蜀,繼續索取,并認為是自身努力獲得的成績,而在受到反擊后又會發自內心認為自己很委屈。
尊重雙方核心利益前提下尋求合作
正如國家領導人在談及中外關系時常強調的“尊重雙方核心利益”,如何在尊重他國利益和發展權利的情況下,維護中國光伏行業的切身利益,是下階段主管部門與產業界應當思考的話題。
對大國而言,發展權一定排在第一位,如韓國的水果、牛肉價格高昂,但為了保護本國生產者利益而限制進口,所以給這些企業留出生存與發展空間。
但對于消費者而言,用最低的價格用到最好的產品,也是核心訴求。所以在政策制定時,政府會考慮平衡本國消費者與制造商的利益,同時還有通過提高關稅所增加的稅收。
如果消費者的損失小于制造商和政府所得,政策大概率會長期執行下去,反之則可能多次調整。印度曾多次想推動所謂的“雙反”關稅,但此前一直執行不下去,就是因為本國制造能力太弱,
福耀玻璃是第一個贏得反傾銷案的中國企業,正面對抗不合理反傾銷,同時,讓消費者以及美國同行認識到對抗只會帶來兩敗俱傷。
制定博弈的依據,就是對方的國情與產業話語權在誰的手中。
筆者曾經寫過兩篇印度相關的文章:《對中國光伏是剛需的印度市場》一文中寫到,印度由于缺電、火電虧損和環保等多種因素,對于光伏發電是剛需,因此按常理話語權并不強,但由于印度善于分化、極限施壓等策略,導致目前合作中,中國光伏企業在印度幾乎賺不到什么錢。
在另一篇《諫言:中國應調節光伏出口退稅 企業應以利潤為尊嚴》中,筆者認為,光伏行業應該追求價值的最大化,而非單純的營業額和體量,通過政府或者行業組織達成一致行動,讓雙反不只是由中國企業買單,印度政府獲益,而是如之前美國對中國消費品的關稅,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之所以美國、印度不直接封死進口中國光伏產品的渠道,不是他們多尊重WTO規則,也不是為了最基本的臉面,而是盡可能多的爭取利益,同時不讓消費市場徹底停擺。所以基于這些邏輯,中國光伏也應該秉持底限思維,在雙方能夠承受的范圍內爭取最大利益。
具體建議僅供參考:
中國承諾將印度光伏組件售價提高30%,2018年“531”之前,2塊3一瓦的組件在印度也賣的很好,中國銷往印度的產品主動提價,減輕印度本國制造企業的壓力,同時也不讓印度有濫用保護政策的借口,將利潤留在國內;
降低或取消中國出口印度的出口退稅,提升中國光伏銷往印度的成本,“減輕”印度本國制造業壓力,冷處理幾年,將這些費用幫助與中國交好的非洲、拉美等國,助其順利發展;
全行業認清光伏在應用端沒有無限降本的必要性,合理的售價更加有利于產業發展與碳中和目標實施。現階段,光伏發電最理想的價格并不是越低越好,而是比火電略低或者光儲結合后與火電基本持平。過快的降本,不給傳統行業轉型空間和時間,勢必也會迎來巨大反彈,與其如此,應想辦法在平衡中尋求利益最大化,打造多贏局面。
這里面有些政策看似過激,但印度與中國是直接而全面的競爭對手,我們不可能成為朋友。一旦印度逼迫足夠多的中國光伏企業在那里投資,也意味著大門徹底對中國關閉。
光伏這樣一個關系碳中和大計、能源安全、綠色發展,在新一輪工業革命中助力中國實現偉大復興的產業,各主管部門及行業組織應該重視如何引導行業走向整體高質量、可持續健康發展,幫助光伏產業對抗遭受的不平等待遇。
(圖片來源:veer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