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儲能(hxcn3060)獲悉,1月10日,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成都市能源結構調整十條政策措施》《成都市能源結構調整行動方案(2021-2025年)》意見建議的通知。
發展“新能源+儲能”,按項目裝機容量配套不低于10%的儲能設施。推進儲能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建設運營,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構建“雙渠道”回收利用體系,支持企業廢舊動力電池的規模回收、梯次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按電池容量給予20元/千瓦時補助。支持大邑、金堂等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鼓勵企業購買或租賃儲氣調峰能力,建設燃氣儲氣調峰庫,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貼息支持。
原文如下:
成都市能源結構調整十條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委《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加快全市能源結構調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能源消費政策措施
(一)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攻堅行動。持續推進工業企業、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院校、醫院、辦公樓宇等的電能替代。有序實施燃氣鍋爐的電鍋爐替代,按照改造成本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并享受電價優惠;繞城高速內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支持工業窯爐、燃氣空調等重大用能設備電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電能替代改造用戶增容工程按紅線內費用的1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提升居民、商業電氣化率。定期開展“家庭電氣化”贈送電費活動,引導居民家庭使用高效節能電器。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持續開展“家電下鄉”等活動,引導農村地區減少用氣和散燒用煤。推動火鍋、燒烤等特色餐飲使用電力能源。完善“碳惠天府”正向引導機制,鼓勵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
(三)加大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力度。支持加油(氣)站新建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加快綜合能源站改造;根據停車位數量配建充電樁,新建建筑按15%—25%分類配建,既有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按不低于20%配建。支持既有非居民小區增設充電設施,按200元/千瓦時給予建設補貼;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模化增設充電設施并實行“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按3000元/樁給予建設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局、市財政局〕
二、能源利用政策措施
(四)加快生產綠色化智能化轉型。開展工業節能服務行動,對規上工業企業實施免費診斷,指導節能改造,按節能效率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實施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三年行動,開展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智慧園區創建,最高給予500萬元補助。加強重點行業能效管理,實現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數據中心等行業節能監察全覆蓋,綜合運用綠色電價、信用監管、行政監督等方式,推動企業能效對標達標,對落后產能淘汰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鼓勵社會節能降碳。積極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支持熱泵技術、蓄冷技術、綠色節能技術示范推廣,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按節能效率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助。開展地鐵、公交、航空智慧運行改造提升,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探索用能預算管理,支持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企業參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積極發展綠色金融,鼓勵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口岸物流辦、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六)推進智慧能源管理。打造“智慧能源云平臺”,推進多能互補、分時互補、區域聯動,提升城市能源綜合利用智慧化水平。開展“兩區一城”能源互聯網建設試點;深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和分布式能源示范應用,推動歐洲產業城、淮州新城等建設“高載電產業+清潔能源”示范區;開展清潔能源區域試點示范,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促進區域節能降耗增效。對上述試點示范項目按投入成本和節能效率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
三、能源保障政策措施
(七)加快堅強智能電網建設。實施“蓉耀工程”,加強城市主網架建設和配電網改造,優先給予規劃、用地、拆遷、項目審批支持,對新(擴)建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分別給予每座50萬元、100萬元投運獎勵。加快用戶產權配電設施移交供電企業運維管理,對接收現有居民小區的,按每個小區2萬元給予一次性運維獎勵。推進中心城區配電網格化改造提升,提高運維管控智能化水平,實現配網10千伏線路聯絡率、標準接線率、線路轉供率100%。〔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
(八)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氫能發展利用。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勵生活垃圾、秸稈等生物質發電,給予投資補貼和運營補貼。合理調配水資源,支持水電企業增大發電總量、提高供電質量。支持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按裝機容量給予最高300萬元、按發電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加快建設“綠氫之都”,統籌推進“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引進電解水制氫龍頭企業,市區兩級聯動給予0.15-0.2元/千瓦時的電費支持;加快加氫站規劃建設,最高給予1500萬元建設運營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城管委、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
(九)支持先進儲能發展應用。積極推進電源、電網、用戶側配套建設儲能示范建設,按儲能設施規模200元/千瓦給予補助。發展“新能源+儲能”,按項目裝機容量配套不低于10%的儲能設施。推進儲能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建設運營,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構建“雙渠道”回收利用體系,支持企業廢舊動力電池的規模回收、梯次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按電池容量給予20元/千瓦時補助。支持大邑、金堂等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鼓勵企業購買或租賃儲氣調峰能力,建設燃氣儲氣調峰庫,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十)推進燃煤發電機組清潔低碳升級改造。支持金堂電廠機爐電提效降耗改造,探索應用生物質摻燒等先進技術,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和調峰靈活性,減少煤炭消耗;支持三瓦窯燃煤電廠“煤改氣”和彭州、大邑燃機調峰電廠建設。鼓勵電廠實施熱電聯供,支撐低碳園區、低碳社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相關區(市)縣政府、國電金堂電廠、三瓦窯燃煤電廠〕
成都市能源結構調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按照國家《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深入落實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根據市委十三屆十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要求,結合我市能源發展情況,特制定以下能源結構調整行動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雙碳”目標引領,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夯實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基礎,發揮清潔能源優勢,把握能源消費與供給雙向互動規律,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能源供給清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以能源結構優化促進發展動能轉換、治理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一地三區”和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堅強支撐。
二、工作目標
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優化能源供給和消費結構,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推動增電、穩氣、控油、減煤,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提升終端消費領域電氣化水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50%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降低。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
1.加快產業結構高端化轉型。大力發展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積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以產業結構高端化支撐能源結構高級化。到2025年,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產業規模過萬億,形成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生物醫藥等12個千億級產業集群,高技術產業占比達到4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冶金、建材、石化等高耗能產業占工業比重下降1.6個百分點。(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2.加快生產過程低碳化轉型。實施工業節能服務行動,推廣使用工業電鍋爐、電窯爐、電熱釜及生產用電加熱工藝。嚴格按照“能改盡改、應退盡退”的原則,通過清潔能源替代、落后產能淘汰、污染物深度治理等方式,大力推進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實施鍋爐“氣改電”,繞城高速內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市)縣政府)
3.加快生產方式綠色化智能化轉型。實施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三年行動,加快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數字賦能等先進生產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支持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智慧園區建設,新建200家國家和省級綠色工廠,打造一批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產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
4.構建綠色智慧交通網絡。圍繞“軌道引領,公交優先”,推進“軌道+公交+慢行”融合發展與高效銜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鼓勵居民綠色出行、共享出行,降低全社會交通出行能源消費,到2025 年新增軌道交通運行里程200公里以上,中心城區綠色交通分擔率達到70%。(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5.提升汽車電動化率。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擴大氫能汽車使用規模,加快政府采購用車新能源汽車替代,到2025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機動車比例超過20%,新能源汽車保有量60萬輛,力爭達到80萬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機關事務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市級部門,各區(市)縣政府)
6.加快建筑綠色低碳發展。出臺《成都市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健全綠色建筑全鏈條管理,形成發展合力。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發布《成都市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導則》,提升節能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建設,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發展綠色建造方式。強化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重點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高星級酒店、星級寫字樓、行政辦公區等建筑節能示范,提高建筑節能運行管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統計局,各區(市)縣政府)
7.推進商業、居民電氣化。持續推進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院校、醫院、辦公樓宇等的供暖、制冷設施“氣改電”。推動市域范圍內具備增容條件的火鍋、燒烤等特色餐飲服務企業使用電力能源。引導居民家庭使用高效節能電器。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提升農村地區戶均用電容量和用電可靠性,持續開展“家電下鄉”等活動,引導農村地區減少瓶裝液化石油氣、散燒用煤。(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各區(市)縣政府)
(二)推進能源供應清潔化
8.積極發展綠色氫能。支持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加氫一體化試點,降低制氫成本,加快建設東方氫能產業園、華能集團水電解制氫項目,加快建設成渝綠色“氫走廊”和成都半小時加氫服務網絡,擴大氫燃料電池示范規模應用,建成加氫站40座,著力發展氫能高端裝備和綠氫供應,構建“制儲輸用”全產業鏈,夯實“氫能第四城”地位。(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
9.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升級改造。支持金堂電廠機爐電提效降耗改造,探索應用生物質摻燒等先進技術,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和調峰靈活性,減少煤炭消耗;支持三瓦窯燃煤電廠“煤改氣”和彭州、大邑燃機調峰電廠建設。鼓勵電廠實施熱電聯供,支撐低碳園區、低碳社區建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金堂縣、大邑縣政府)
10.積極推進天然氣開發。加快推進川西氣田、天府氣田勘探開發,形成20億立方米年天然氣產能,助力川渝天然氣千億立方米產能基地建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相關區(市)縣政府)
11.推進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鼓勵支持光伏、淺層地溫能、生物質能、空氣源等應用,支持金堂縣開展光伏開發試點,有序推動光伏與公共建筑、商業綜合體等融合創新發展,開展地熱能資源詳查與評價,鼓勵具備應用條件的區域積極推廣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到2025年,實現光伏發電裝機量1GW以上,建成垃圾環保發電廠2座,淺層地溫能利用項目10個。(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委,各區(市)縣政府)
(三)推進能源利用高效化
12.推進智慧能源管理。打造“智慧能源云平臺”,推進多能互補、分時互補、區域聯動,提升城市能源綜合利用智慧化水平。支持“兩區一城”能源互聯網試點建設;支持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和分布式能源示范應用,推動歐洲產業城、淮州新城等建設“高載電產業+清潔能源”示范區;支持清潔能源區域試點示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13.深化重點行業節能降碳。聚焦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推動高耗能行業對標升級。加強重點行業能效管理,實現鋼鐵、水泥、玻璃、石化、數據中心等節能監察行業全覆蓋,綜合運用綠色電價、信用監管、行政監督等方式,推動企業能效對標達標。(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14.推動綜合能源利用。在園區、醫院、大型商超等能源負荷中心建設區域化、樓宇型分布式綜合能源服務系統,推廣應用熱泵技術、蓄冷技術、先進節能技術,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2025年,全市投運分布式綜合能源服務項目10個以上。(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
(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5.構建智能堅強電網。拓寬川西水電輸入通道,加快推進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電工程建設。前瞻規劃西北地區清潔電力供給通道。探索建設“三州一市”至成都清潔電力直供專線。實施“蓉耀工程”,加強城市主網架建設與配電網改造,實施一流配電網建設改造三年行動,到2025年,全市規劃新建6個500千伏、25個220千伏輸變電項目,電網安全負荷提升至2260萬千瓦。(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16.完善天然氣管網輸配體系。加快城鄉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繞城高速高壓輸儲氣管道工程、平橋門站、四川天府新區科學城門站等項目建設,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鎮燃氣管道400公里,燃氣儲氣能力大幅提升,燃氣供應能力達到150億立方米。(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
17.加快充(換)電設施布局。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根據停車位數量配建充電樁,新建建筑按15—25%分類配建,既有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按不低于20%配建,推動小區個人充電設施“應裝能裝”。到2025年,全市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以上,車樁比例達到4:1。(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各區(市)縣政府)
18.推動儲能發展應用。有序推進金堂、大邑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動新型儲能設施示范應用,探索儲能應用商業模式,建設移動式或固定式儲能設施。探索電網側、用戶側和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園區的新型儲能電站建設,提高系統調峰調頻能力。(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供電公司,各區(市)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督促落地落實。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明確目標措施,并加強與各責任單位的組織、協同、合作,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和具體問題,確保工作推動有序。加強督導考核,推動任務落地落實。
(二)加強頂層設計,實施規劃引領。把節能降耗目標任務納入“十四五”各專項發展規劃中,加快編制基礎能源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樁布局等重點專項規劃,推動各領域編制節能降耗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
(三)加強輿論宣傳,增強節能意識。將節約作為“第一能源”,嚴格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強化全社會節能意識,開展全領域節能管理。積極宣傳能源結構優化和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爭取社會公眾和企業理解、支持、參與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推廣應用行動,引導改變能源消費習慣,構建能源結構調整良好輿論氛圍。
(四)堅持市場運行,推進共建共治。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參與、全民受益”原則,充分運用技術、經濟、法治和行政手段統籌推進節能降耗、提質增效。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支持節能改造的金融產品,支持各類市場和社會資本參與充電樁、儲能設施建設運營,支持綠色技術、綠色產品研制推廣,形成全民參與的發展環境。
(圖片來源:veer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