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bp與深圳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圳燃氣”)的全資子公司深圳華安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華安”)簽署了天然氣購銷協議。
協議內容顯示,從2023年起,bp將在深圳(廣東香港澳門大灣區的一部分),向深圳華安提供每年不超過30萬噸的管道天然氣資源。該資源的供應,將于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大鵬”)的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完成。
這份長達十年的協議,是中國天然氣市場上第一份價格掛鉤國際液化天然氣的管道天然氣供應協議。
此前,bp也與深圳燃氣簽署了一份為期10年的液化天然氣供應協議,即在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期間,每年為深圳燃氣供應22.5萬至30萬噸LNG。
協議內容顯示,從2023年起,bp將在深圳(廣東香港澳門大灣區的一部分),向深圳華安提供每年不超過30萬噸的管道天然氣資源。該資源的供應,將于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大鵬”)的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完成。
這份長達十年的協議,是中國天然氣市場上第一份價格掛鉤國際液化天然氣的管道天然氣供應協議。
此前,bp也與深圳燃氣簽署了一份為期10年的液化天然氣供應協議,即在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期間,每年為深圳燃氣供應22.5萬至30萬噸L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