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關發電企業:
為促進天然氣發電產業健康發展,適當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決定進一步調整廣東省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東省使用澳大利亞進口合約天然氣的LNG電廠的上網電價統一每千瓦時降低0.049元(含稅,下同)。 二、除第一點的機組外,全省其他天然氣發電機組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9F型及以上機組(指單機容量等于或大于9F型燃機的機組)、9E型機組、6F及以下機組(指單機容量等于或小于6F型燃機的機組)。各類型機組在限定的年利用小時數內,執行規定的上網電價;超過部分的上網電價統一為每千瓦時0.463元。各類型機組上網電價詳見下表。 三、進入電力市場的天然氣發電機組,其年利用小時數根據電量和裝機容量確定,即:年利用小時數=機組執行或參照執行政府定價的電量÷裝機容量。當年新投產機組按投產時間折算確定當年執行不同價格的年利用小時數額度。2020年電力市場相關機組年度合同電量的上網電價今年內暫不調整;今年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以機組實際上網電量計算年利用小時數使用額度。 四、上述規定從2020年8月1日起執行。今后新投產的天然氣發電機組也按此規定執行,其他事項仍執行我委《關于改進廣東省燃煤機組等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309號)的相關規定。 五、請電網企業和電力交易中心會同相關發電企業,根據天然氣發電機組的類型及利用小時等情況,落實好上述規定。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如天然氣價格發生較大變化,我委將適時調整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