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截圖 人民網北京4月24日電 (程浩)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23日消息,日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新華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川省德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德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新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自己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新華曾長期在云南履職,2003年1月至2007年4月任云南省副省長。2019年3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新華正接受審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