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并已在全省實施。
據了解,《預案》適用于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城鎮燃氣運營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燃氣泄漏、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省、市、縣各級燃氣行業管理部門和燃氣經營企業均應建立健全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體系、組織機構。燃氣經營企業要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車輛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積極組織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預案》明確,燃氣安全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事故發生后,涉事燃氣經營企業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燃氣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地燃氣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2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上級燃氣管理部門報告。設區市、雄安新區燃氣行業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進展情況及時續報。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燃氣事故后,事故所在地燃氣行業管理部門應立即向市、縣政府報告,請求政府組織公安、應急、消防、衛健、交通運輸等部門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發布避險警告、緊急疏散、交通管制、動態監測等必要措施。
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機制。燃氣事故現場要重點做好周圍群眾撤離、安置,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組織醫療救治,統一對外發布事故信息等工作。
事故發生地政府確認燃氣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有需搶救的傷員,仍由醫療救護組繼續負責,直至脫離危險。應急結束后,當地政府應及時組織復工復產,同時制定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