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發改委了解到,為貫徹落實福建省關于支持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有關《通知》精神,從2月1日起,泉州下調非居民用戶管道燃氣銷售價格5%,降低企業用氣負擔,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據介紹,市發改委及時貫徹執行省發改委下調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門站價格政策,每立方米降價0.126元,門站價格由原來的2.518元/立方米下調為2.392元/立方米,終端銷售價格由原來的2.922元/立方米下調為2.796元/立方米。此次調價將惠及泉州5658家用氣企業,經測算,今年可減輕企業用氣成本約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