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22日全文發布。
《意見》要求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并表示,將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支持民營企業以參股形式開展基礎電信運營業務,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發電配電售電業務。
《意見》支持民營企業進入油氣勘探開發、煉化和銷售領域,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儲運和管道輸送等基礎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原油進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等領域大幅放寬市場準入。
《意見》要求,上述行業、領域相關職能部門要研究制定民營企業分行業、分領域、分業務市場準入具體路徑和辦法,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
在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方面,《意見》要求,細化明確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壟斷性中介管理制度,清理強制性重復鑒定評估。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市場化要素價格形成和傳導機制,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得資源要素。
《意見》還要求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堅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審查并重,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快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規定和做法。
《意見》表示,要推進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嚴格審查新出臺的政策措施,建立規范流程,引入第三方開展評估審查。建立面向各類市場主體的有違公平競爭問題的投訴舉報和處理回應機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情況。
在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方面,《意見》指出,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明顯超過招標項目要求的業績門檻等。完善招投標程序監督與信息公示制度,對依法依規完成的招標,不得以中標企業性質為由對招標責任人進行追責。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