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7〕1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等有關規定,為加強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我們制定了《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工作情況、取得的成效及問題和建議,2017年12月30日前報我委(價格司)。
附件: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