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為了實現我國海洋經濟總體實力進一步提升,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海洋局印發了關于《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公開版)》(以下簡稱《規劃》)的通知。
《規劃》提出,到2020年,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空間不斷拓展,綜合實力和質量效益進一步提高,海洋產業結構和布局更趨合理,海洋科技支撐和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海洋經濟國際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經濟調控與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形成陸海統籌、人海和諧的海洋發展新格局。
同時,在推進海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提出,要促進海洋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提高海洋服務業規模和水平,促進海洋產業集群發展,提升海洋產業標準化水平,增強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
涉海金融服務業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海洋經濟金融服務體系。發揮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海洋經濟中的示范引領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發展海洋經濟金融業務,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為海洋實體經濟提供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探索發展以海域使用權、海產品倉單等為抵(質)押擔保的涉海融資產品。引進培育并規范發展若干涉海融資擔保機構,加快發展航運保險業務,探索開展海洋環境責任險。壯大船舶、海洋工程裝備融資租賃,探索發展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節能環保等新興融資租賃市場。
海洋油氣業方面:《規劃》指出要建立油氣開發用海協調機制,繼續推進近海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深遠海油氣勘探開發,推進海洋油氣資源開發與服務等綜合性保障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大對海上稠油、低滲等難動用油氣儲量開發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新增探明海洋油氣地質儲量較快增長,海洋油氣產量穩步增長。積極加強國際合作,推動深遠海油氣合作開發。加強沿海LNG接卸能力建設,提高周轉調配能力。支持社會資本通過參股等形式,參與海洋油氣資源勘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