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近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訂工作方案和年度計劃,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職能部門要落實管理責任;各燃氣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管道燃氣輸配、使用等安全管理,按期完成用戶燃氣設施改造、老舊管道更新、監管平臺建設等重點任務,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
《通知》包括6項內容,重點對開展用戶燃氣設施改造、老舊管道更新、監管平臺建設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通知》明確要推進居民用戶燃氣設施“閥、管、灶”改造。從今年12月1日起,城鎮新增燃氣用戶要配套安裝具有超壓自動關閉、欠壓自動關閉、過流自動關閉功能的切斷裝置(自閉閥);使用不銹鋼波紋管、鎧裝管或防鼠咬并與灶具同壽命軟管和帶熄火保護裝置的合格燃氣灶具。利用3年時間,對全省現有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按照“政府組織、企業負責、用戶配合”的原則,進行“閥、管、灶”改造,改造費用納入配氣成本。使用不合格燃具的用戶應自行更新改造。《通知》還指出要建設智慧燃氣系統平臺,2020年底前,全省管道燃氣企業均應建成智慧燃氣系統平臺,盡快補上技防缺陷,提高科技預警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