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屬于成本計算項目,但公益廣告費不能計入成本。記者昨獲悉,《湖北省天然氣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今天將結束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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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價局人士介紹,天然氣定價成本涉及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定價成本和配氣定價成本兩大類,都由折舊及攤銷費、運行維護費組成。
其中,運行維護費除了直接輸氣或配氣成本外,還包括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比如,資料費、包裝費、廣告費、租賃費等屬于銷售費用,差旅費、會議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出國經費等則屬于管理費用。
而根據《辦法》,有8 大類費用不得計入成本,包括滯納金、違約金、罰款;捐贈、公益廣告、公益宣傳費用;除不可抗力外的固定資產盤虧、毀損、閑置和出售的凈損失;特許經營權費用;與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和城鎮管網配氣業務無關的費用,或雖與管道運輸和配氣業務有關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政府補助、政策優惠、社會無償捐贈等沖減的費用等。
根據規劃,湖北省內短途管輸和配氣成本的監審辦法擬在今年出臺,成本監審并不是天然氣相關經營企業報多少成本,就都計入定價成本中,物價部門會遵循合法、合理、相關、權責發生制等原則,如果企業虛報了成本,物價部門會擠出其中水分,讓天然氣價格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