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綠色礦山建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產業政策和綠色礦山基本條件,并達到以下建設要求。
一、 礦容礦貌環境優美
(一)礦區規劃建設布局合理、廠貌整潔,標識、標牌等規范統一、清晰美觀。
(二)礦區(含職工生活區)地面工程系統及配套基礎設施完善,道路平整規范、交通方便,運行安全;應建立災害、環境監測預警系統,實時動態監測;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齊應急物資。
(三)因地制宜、綠化礦區,改善礦區自然生態環境,礦區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面積的80%以上。
二、環保高效開采
(四)應建立完備的HSE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實現安全生產,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五)應選擇適宜的先進開采技術和合理開發方案,實現有效開采,油氣采收率不低于開發規劃指標要求,嚴禁使用國家淘汰類的技術、工藝。
(六)應對油氣開發過程中產生的鉆井液、污泥、巖屑、廢氣、廢水等廢棄物全回收無害化處理,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擾動和破壞。油氣儲存和轉運過程中,做好防滲漏。油氣開發和儲運場地應做好防滲和地下水監測工作。礦區 COD、石油類、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排放應滿足環評報告中指標的要求。
(七)應建立油氣生產全過程能耗核算體系,控制并不斷降低單位產品能耗。鼓勵創新開發、應用適宜的節能技術,推廣使用節能產品和設施。
三、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八)綜合評價和開發利用油氣伴生資源。與原油伴生的溶解氣綜合利用率:中高滲油藏不低于90%;中低滲-特低滲油藏不低于70%。與甲烷氣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凝析油利用率不低于90%;含硫天然氣有工業利用價值的硫化氫綜合利用率應不低于95%。
(九)充分利用油田采出水資源。對油氣開采過程中的采出水,應采取清潔處理措施循環利用;不能循環利用的應按規定處理,達標排放或用于廠區綠化等。
(十)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油氣開發相關的站址、場址、管網、路網建設占地等應遵守土地集約節約使用政策,切實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及時按規劃要求復墾,復墾率100%;新修道路、伴行路等應按規劃方案規范平整治理,合格率100%。
四、建設現代數字油田
(十一)工藝裝備現代化。應適時對開采技術、工藝裝備進行革新改造,鼓勵采用現代化高效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及時淘汰低效技術、工藝及裝備,符合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
(十二)生產監控數字化,實現油氣生產、計量、集輸與處理等全過程數字化遠程監控。
(十三)運營管理信息化。采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控制技術、智能技術,實現油田礦區經營、生產決策、環境監測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和設備控制的信息化。
(十四)鼓勵建立產學研用科技創新平臺,培育創新團隊,建設數字化油田,研發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1%。
五、保持企業良好形象
(十五)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石油行業優良傳統,創建不同地域特色的油田企業文化。建立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制定管理制度和行動計劃,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十六)應構建企業誠信體系,生產經營活動、履行社會責任等堅持誠實守信,及時公告相關信息。應在公司網站等易于用戶訪問的位置至少披露:企業組建及后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意見;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影響、溫室氣體排放績效表現;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負責部門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與利益相關者交流順暢。
(十七)企業經營效益良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企地磋商協調機制,實現企業駐地積極為油氣資源開發提供良好條件,同時讓油田發展成果惠及當地社區和居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支援地方公益事業,實現辦礦一處,造福一方愿景。加強利益相關者交流互動,對利益相關者關心的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應主動接受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公眾監督,并建立重大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事件申訴—回應機制,及時受理并回應項目建設或公司運營所在地民眾、社會團體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訴求。有關部門對違反環保、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規,對利益相關者造成重大損失的礦山企業,應依法嚴格追責。
(十八)加強對職工和群眾人文關懷,建立健全職工技術培訓體系、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油田職工滿意度和群眾滿意度均不低于70%,及時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糾紛,不得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