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過程中,全面進行并深化財稅制度改革成為突破口和主要線索,而建立并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是財稅制度改革中的關鍵。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新政全面施行,除了提高個稅起征點、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稅率級距外,還有兩大核心變化:一是從分類征稅調整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建立新的個人所得稅項目體系;二是建立個稅綜合扣除機制,首增六項家庭必要生活開支為扣除項。新政實施以來,效果如何?人民銀行景德鎮市中心支行通過走訪企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發放網絡調查問卷500余份、監測個稅入庫數據等,深入分析了調研個稅改革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產生的影響及效果
(一)征管模式變化明顯。一是新增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概念。征管模式在保留源泉扣繳為主、自行申報為輔的基礎上,結合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和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稅務局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收多退少補。二是征收管理逐步推進信息化。由景德鎮市政府牽頭建成的社會綜合治稅平臺開始試運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征納雙方涉稅信息不對稱的現狀。三是納稅人對個稅改革了解程度不斷加深。截至2019年8月底,完全不了解和只是聽說過的人數占比為20.32%,相較于一季度,下降了12.58個百分點。
(二)稅收和稅負持續大幅下降。2019年1~6月,景德鎮市個人所得稅收入3.27億元,去年同期7.06億元,同比下降53.7%。人均稅負2040元,去年同期4533元,同比下降55%。
(三)專項附加扣除覆蓋面廣。調查顯示,滿足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人數占比達到79.68%,其中子女教育扣除占比56.18%,繼續教育扣除占比10.36%,大病醫療扣除占比11.55%,住房貸款利息或租金扣除占比33.86%,贍養老人扣除占比49.8%。
(四)減稅效應范圍廣,但感受不明顯。可以通過計算兩個指標來反映納稅人減稅感受:第一個指標是新舊稅負減少額占稅前收入比重,公式等于(舊稅法稅負-新稅法稅負)/稅前收入,這個指標能一定程度反映納稅人相對稅前收入來說的減稅感受。根據調查問卷收入分布情況看,景德鎮市9.6萬元/年以下收入人群的占比高達93.23%,這說明對景德鎮市而言,絕大部分人群減稅感受較低。
第二個指標是新舊稅負減少額比重,公式等于(舊稅法稅負-新稅法稅負)/舊稅法稅負,這個指標可以一定程度反映納稅人相對舊稅負來說的減稅感受。可以看到指標呈現遞減趨勢,在9.6萬元/年以下收入人群中數值是最高的,達到100%,這體現了個稅改革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也說明在新稅法下,這部分人群不再需要繳稅了,對景德鎮市而言,減稅范圍非常廣。
(五)個稅新政對消費促進作用逐步顯現。個稅新政實施9個月,調查問卷結果顯示,認為此次個稅改革對促進消費效果很好的占比46.22%,相較于第一季度,提升了14.7個百分點。隨著時間的推移,抵扣額不斷積累,對消費促進作用會更加明顯。稅務局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今年上半年共減免1.2億元,惠及12萬余人,居民消費信心回升,消費欲望增強。據景德鎮市統計局數據,今年1~6月全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7.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72.46億元,同比增長10.5%;旅游總人數4506萬,同比增長33.5%,旅游收入378億元,同比增長18.9%,反映出內需市場趨于活躍。
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最高邊際稅率依然較高。目前45%的最高邊際稅率不僅高于發展中國家巴西(27.5%)、印度(30%),也高于發達國家美國(35%)。過高的綜合稅率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和優秀人才,也使得高收入人群避稅動機增強。
(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存在“一刀切”現象。調研過程中,42.63%的納稅人對專項扣除的原則很不理解,認為沒有按實際收入情況考慮扣除分擔。目前,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中只有住房租金考慮了不同地區的經濟水平,其他專項附加扣除標準都是同一個標準。下一步,扣除項目如何設計更合理、更能切實反映納稅人的支出負擔并有效降低稅負水平,是一個重要而復雜的課題。
(三)征管信息化建設滯后,征管難度加大。從景德鎮的情況來看,征管難度加大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對個人綜合所得進行專項扣除核查,必須掌握納稅人關于教育、醫療、養老、住房貸款等相關支出信息,這就需要多部門間配合協作和信息共享,協調難度較大、短時間內難以有效實施,只能通過代繳單位自查為主。二是綜合所得中,勞務報酬所得種類繁多,如果采用現金交易,稅務機關很難核查。景德鎮市很多陶瓷藝術大師成立了工作室,大部分都是采用現金交易。三是經營所得中,大部分個體工商戶沒有建立規范的財務賬本,查賬征稅難度極高。
政策建議
(一)完善個稅征收制度,加強稅收分配作用。調查顯示,該項建議贊成人數比例最高,達到57.77%。完善個稅征收制度的一個重要突破口就是如何合理設定最高邊際稅率和稅率結構,這就需要權衡抉擇全社會的公平和效率。
(二)充分考慮征管條件漸進式推進個稅改革。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必須契合征管水平的要求,實現信息共享,才能有效提高稅收征管效率。一是逐步建立一套全國統一、跨區域的個稅信息系統,將納稅人在不同地區取得相關收入信息、財產信息等與個稅相關的信息納入系統中。二是完善針對自然人的稅務稽查和強制執行制度。一旦查實自然人有不實申報行為,將之加入社會信用體系,并啟動稅收保全規則和強制執行程序。三是稅務機關應當設立更加便捷有效的申報、匯算清繳制度,從制度層面保障新稅制的可行性。
(三)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申報及扣除制度。家庭是我國社會生活的基本單元。以家庭為申報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那些總收入相同、納稅能力相同的家庭單位在現行個人所得稅體制下由于家庭結構不同而導致稅負不公平的問題。
文章來源:中國金融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