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936號提出的關于加大農村沼氣發展政策落實和扶持力度的建議,全國人大交由自然資源部和我委分別辦理。現就涉及我委職能的事項答復如下:
如您們所說,建設規模化沼氣工程能夠有效處理和綜合利用各類農業有機廢棄物,是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因此,國家一直支持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產業發展,并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中明確了對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的相關支持政策。
??一、關于沼氣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為支持生物質發電產業發展,根據生物質發電社會平均成本及合理利潤率,2006年,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農林生物質和沼氣發電上網電價由各省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補貼電價組成,補貼電價標準為0.25元/千瓦時。由于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的原料收集和運輸成本上漲較多,為促進該產業健康發展,我委于2010年發文單獨提高了農林生物質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明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執行每千瓦時0.75元的標桿電價。下一步,我們將對沼氣發電平均成本情況進行專項調查,根據項目投資成本及運營成本,科學合理調整上網電價,促進生物質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關于生物天然氣價格政策。生物天然氣價格歷來由市場形成,生物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可根據生產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與燃氣企業協商確定具體價格。這樣,更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生物天然氣產業發展。下一步,我們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國辦發〔2017〕48號文中相關支持政策,促進生物天然氣產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