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有效處置城鎮燃氣突發事件,保障城市運行安全有序,近日,《南寧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印發,明確了城鎮燃氣事件級別界定、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燃氣事件預防和預警、應急響應等內容。
南寧市轄區內現有燃氣供應企業17家,全市LN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1200立方米(不含汽車加氣站);汽車加氣站24家,全市加氣站LN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660立方米。天然氣高壓管道110公里,最高運行壓力3.5Mpa,市政中壓管道1157公里,庭院燃氣管后期處置道5021公里。保有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各型鋼瓶約100萬只。《預案》風險評估,當發生自然災害時,有可能對燃氣設施造成破壞,引發次生災害;設施的運行疲勞、質量隱患、內外部腐蝕、外部人為侵害等,也可能導致設施破壞,引發燃氣泄漏,進而發生火災、爆炸等突發事件;燃氣質量發生變化,聚集性、密閉性使用燃氣,也可能發生集體性中毒突發事件。
《預案》明確了城鎮燃氣突發事件分級,根據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一級)、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二級)、較大燃氣突發事件(三級)、一般燃氣突發事件(四級)。設立南寧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當接到發生城鎮燃氣突發事件報告后,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成員必須在10分鐘內動身趕往現場指揮搶險;接到命令后,各成員單位組織的救援人員和搶險車輛必須在5分鐘內啟動趕往現場;指揮部成員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部門按職務排序遞補。
《預案》明確建立預防與預警機制,由市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燃氣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本市燃氣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一般)、三級(較大)、二級(重大)和一級(特別重大),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可根據預警級別及事態發展趨勢,進行升級響應。
城鎮燃氣系統發生突發事件后,涉事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除應立即撥打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市政府和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了解核實事件所造成的災害程度,開展先期處置、救援,并報告市政府,由市政府上報自治區政府。同時公安部門應對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責任人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應急處置結束后,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指揮部組織專家會商,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宣布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