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西安市印發《西安市采暖季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2020年版)》,將加強天然氣保障能力建設,積極爭取天然氣氣量供給指標,確保采暖季民生用氣安全穩定供應,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根據《方案》,西安市將統籌采暖季供氣保障工作,構建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天然氣供應保障體系,規范天然氣市場秩序,保障重點區域、領域用氣需求。全力爭取采暖季高峰用氣的氣量供給,保障全市用氣需求。堅持以市場化手段為主做好供需平衡,實施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促進天然氣供需市場穩定。落實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的民生用氣保供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定用戶、定負荷、定時段,制定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戶調峰方案。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和城燃企業責任,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要求,循序漸進推進“煤改氣”工作,保障天然氣穩定可靠供應。加快推進儲氣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分級保供預案規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切實保障供用氣設施安全。并強化監管問責,確保民生用氣穩定供應。
13日,《西安市采暖季天然氣保障應急預案(2020年版)》同步印發,《應急預案》明確了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戶,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
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采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用戶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當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于5%時啟動Ⅳ級藍色預警,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
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啟動Ⅲ級響應黃色預警,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
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啟動Ⅱ級響應橙色預警,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
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啟動Ⅰ級響應紅色預警,根據用戶分布情況,結合管網現狀,盡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范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
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