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天然氣市場快速發展,對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大氣污染防治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部分地區天然氣供氣環節過多、加價水平過高、收費行為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為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7月3日,國家發改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的通知》。
《通知》提出四項具體要求。一是認真梳理供氣環節減少供氣層級。各地要厘清天然氣購進價格、省內管道運輸價格、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合理規劃建設省內天然氣管道,減少供氣層級。 二是合理制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城鎮燃氣配氣價格。天然氣輸配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尚未制定管道運輸價格的,要于2020年底前制定并對外公布;對新投產管道要及時制定價格;嚴禁管道運輸企業自行制定管輸價格或擅自收費。各地要根據《意見》制定配氣價格管理辦法并核定獨立的配氣價格,準許收益率按不超過7%確定。 三是嚴格開展定價成本監審。各地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規定,嚴格對天然氣輸配企業的有效資產、準許成本等進行監審。 四是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節、強制服務等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