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為了繼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上游天然氣企業今年下半年供市內三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實際情況,近日,青島市發展改革委下發文件,決定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政策,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即青島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20元;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用氣價格執行每立方米3.20元。
此前,為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要求,市發展改革委就曾出臺規定,自今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將此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3.90元階段性調整為3.20元;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用氣價格執行每立方米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