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節約了外送檢定時間,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近日,在便攜式氣體報警器校準標準投用后,廣州石化儀控中心副主任林興華說。
以前,廣州石化硫化氫、一氧化碳、氧氣、氨氣、苯、二氧化硫、氫氣和可燃氣等復合“便攜式氣體報警器”需要定期外送檢定。2019年11月4日,市場監督總局“關于發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頒布,對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進行調整,各類氣體報警器不再列入強制檢定目錄,僅保留產品型式批準,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
廣州石化目前約有1000臺便攜式氣體報警器,其中“4合1”氣體報警器約800臺,其它各類氣體報警器約200臺。“4合1”氣體報警器校準標定費用每臺1000元(不含硫化氫、可燃氣費用),其它各類便攜式氣體報警器平均500元/臺,年外送檢定費需要約90萬元,且逐年增加。
“如果中心能實現自主檢定,這筆費用就可以省下來。”儀控中心主任楊小鋒說。為此,儀控中心成立了由生產技術室主任師朱偉健牽頭的技術攻關團隊,開展系列相關工作。
為順利完成該項工作,攻關團隊多次到省、市計量院調研,在安全環保部和技術質量部的指導下,結合當前特氣網氣體報警器在廣州石化的實際使用情況,制定了以校準硫化氫、一氧化碳、氧氣、氨氣、苯、二氧化硫、氫氣和可燃氣等氣體報警器的實施方案。并參考國家有關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將氣體報警器分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兩大類,編制了《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校準規范》和《易燃易爆氣體報警器校準規范》企業技術標準。
為節省成本,本次便攜式氣體報警器校準標準依托檢定站(計量檢定中心)原有的固定式氣體報警器維修工作間,所有的組建物資基本上利舊使用。攻關人員嚴格按實驗室要求完成待檢區和已檢區的劃分,在原有一個檢定作業通風柜的基礎上加裝兩個檢定作業通風柜;為確保檢定工作的順利進行,儀控中心提前開展了相關作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試等工作,確保作業人員熟練掌握便攜式氣體報警器的檢定業務。
為確保數據準確,儀控中心將檢定便攜式氣體報警器的數據與外送到省(市)計量院檢定(校準)的數據進行比對,結果完全符合要求。
文章來源:中化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