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5日從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根據近日出臺的《山西省“三氣”綜合開發試點工作方案》,山西省將積極構建、持續完善同一區域內多種氣體資源綜合勘查開發的政策體系和具體路徑,推動全省非常規天然氣增儲上產,為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生態質量提供資源保障。
《方案》提出,“三氣”綜合開發試點,初步按照三個階段推進:第一階段為2020年,在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即忻州、呂梁、臨汾三市黃河沿岸地區)進行,重點解決國有大型企業在“三氣”綜合開發中遇到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試點的工作方法。第二階段為2021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沁水盆地,逐步推進晉城、長治、晉中、太原等地煤層氣(油氣)區塊的“三氣”綜合開發。第三階段為2022年及以后,將試點向全省區域推廣,使“三氣”綜合開發成為山西氣體礦產資源利用的基本方式,有力支持全省非常規氣的增儲上產。
實施“三氣”綜合開發試點的區塊,在自然資源部未明確特殊政策之前,按照礦種管理權限,增列天然氣(含致密氣)、頁巖氣到自然資源部辦理礦業權登記,增列煤層氣到省自然資源廳辦理礦業權登記(但礦區范圍不得跨省)。
在政策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將“三氣”試點項目納入山西省重點轉型項目,在用地、用林、礦業權審批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