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的通知
泗水富地燃氣有限公司、泗水奧德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建立健全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制度的指導意見》(魯價格一發[2018]73號),《關于理順居民用天然氣城市門站價格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8]86號)等規定,為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價格管理體制,泗水縣發改局聘請第三方對兩家公司配氣成本進行了成本監審。根據兩家公司天然氣采購成本,參照周邊縣市區價格水平,經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縣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執行冬季采暖季最高銷售價格為3.48元/立方米。 二、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上游企業供氣價格變化,泗水縣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從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調整為2.9元/立方米。 三、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根據價格政策及時變動銷售價格,合法誠信經營,提高服務質量,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各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要真實、完整記載和保存用戶各月用氣量、氣費結算明細等資料備查。 以上價格為最高銷售價格,下浮不限。鼓勵天然氣供氣企業在兼顧企業經營狀況的基礎上,更多讓利用能企業,釋放更多降價紅利。 關于調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的通知.pdf 泗水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