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消息,北京控股全資附屬公司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收到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北京燃氣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能源[2020]36號)。根據批復文件,國家發改委同意建設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項目。
據悉,該項目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南港工業區,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碼頭及外輸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包括10座20萬立方米LNG儲罐及相關配套接卸、氣化、裝車等設施,并預留2座20萬立方米儲罐擴建用地。碼頭工程主要包括1座LNG卸載碼頭,設計接卸能力為500萬噸/年。外輸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條設計輸氣量為45億立方米/年的外輸管道,管道經天津、河北兩省市,終點為北京特氣網市城南末站,線路全長229公里。本接收站最大能力為618萬噸/年。項目分三期建設,一期建設將初步形成應急供應體系,力爭2022年底前完工;二期建設4座儲罐,力爭于2023年底前完工;三期建設2座儲罐,力爭于2024年底前完工。北京燃氣擬成立獨立公司,負責天津南港LNG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
項目投資總額為人民幣201.3億元,其中建設投資費人民幣192.6億元,建設期利息人民幣8.4億元,流動資金人民幣0.3億元。北京市政府將提供30%(人民幣57.8億元)無償補助資金用于項目建設。北京燃氣計劃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低息政策貸款等方式籌措天津南港LNG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文章來源:氣體分離